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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elumab

  • 皮肤癌
  • 默克尔细胞癌

Avelumab用于治疗至少12岁的成年人和儿童中的一种称为默克尔细胞癌的皮肤癌,这种癌症已经扩散到身体的其他部位(转移性)。

Avelumab还用于治疗已扩散或无法通过手术切除的某些类型的膀胱癌或泌尿道癌。在铂类抗癌药物无效或已停止工作后,给予Avelumab用于这种情况。

Avelumab也可单独使用或与另一种称为阿昔替尼的药物联合使用,以治疗已扩散或无法通过手术切除的晚期肾癌 。

Avelumab也可用于本用药指南中未列出的目的。

Avelumab通过使您的免疫系统攻击肿瘤细胞而起作用。 Avelumab可能会导致您的免疫系统攻击体内健康的器官和组织。这可能对肺,肝,胰腺,肾脏,肠,甲状腺或肾上腺造成严重或威胁生命的副作用。

如果您有以下症状,请立即致电医生:发烧,咳嗽,流感症状,肌肉疼痛或无力,视力改变,胸痛,呼吸困难,严重的胃痛或腹泻 , 皮疹 ,脚踝肿胀,增加或减少排尿,尿液或粪便中的血液,体重变化, 脱发 ,异常出血,尿色深或黄疸 (皮肤或眼睛发黄)。

可用时提供的辅料信息(有限,尤其是仿制药);咨询特定的产品标签。

解决方案,静脉注射[不含防腐剂]:

Bavencio:200毫克/ 10毫升(10毫升)

  • 抗肿瘤剂,抗PD-L1单克隆抗体
  • 抗肿瘤药,单克隆抗体

Avelumab是一种完全人类单克隆抗体,可与程序性死亡配体1(PD-L1)结合,以选择性阻止程序性细胞死亡1(PD-1)与B7.1受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同时仍允许PD-L2之间的相互作用和PD-1(考夫曼,2016年)。 PD-L1是在肿瘤细胞和肿瘤浸润细胞上表达的免疫检查点蛋白,通过与PD-1和B7.1结合而下调抗肿瘤t细胞的功能;阻断PD-1和B7.1相互作用可恢复抗肿瘤t细胞功能(Fehrenbacher 2016; Rosenberg 2016)。

分配

V dss :4.72 L(10 mg / kg剂量)

排泄

接受10 mg / kg剂量的患者的总全身清除率为0.59 L /天。

半条命消除

6.1天

转移性默克尔细胞癌治疗成人和≥12岁的儿童转移性默克尔细胞癌(MCC)。

晚期肾细胞癌:晚期肾细胞癌(与阿昔替尼联用)的一线治疗。

尿路上皮癌,局部晚期或转移性: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中谁在有疾病进展或以下含铂化疗或有含铂化疗12个月新辅助治疗或辅助治疗的内病情恶化的病人

美国制造商的标签上没有列出禁忌症。

加拿大标签:对avelumab或制剂中的任何成分过敏。

注意:在前四次输注之前,先用抗组胺药和对乙酰氨基酚进行药物治疗;考虑根据临床判断以及与先前输注相关的输注相关反应的存在和/或严重性,对后续输注进行前期用药。

转移性默克尔细胞癌:静脉注射:每2周一次800毫克,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标签外给药:每2周一次10 mg / kg,直到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Kaufman 2016)

晚期肾细胞癌:静脉注射:每2周一次800毫克(与阿昔替尼联合使用),直到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标签外给药:每2周一次10 mg / kg(与阿昔替尼联用)(Motzer 2019)

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道癌: IV:每2周一次800 mg,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标签外给药:每2周一次10 mg / kg,直到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Patel 2018)

参考成人剂量。

注意:在前4次输注之前,应先用抗组胺药和对乙酰氨基酚进行药物治疗;对于随后的输液,应根据临床判断以及以前输液所引起的输液相关反应的历史和/或严重程度,考虑进行处方药治疗。

转移的默克尔细胞癌: ≥12岁的儿童和青少年:静脉注射:每2周一次800毫克,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根据药代动力学/动态数据(主要是成年患者)确定的800 mg固定剂量,显示800 mg /剂量和10 mg / kg /剂量之间的暴露无显着差异; avelumab缩写为批准,其他成人试验数据报告每2周一次10毫克/千克/剂量的定向剂量;特定的儿科数据很少(D'Angelo 2018; Kaufman 2016; Kaufman 2018)

毒性剂量调整: ≥12岁的儿童和青少年:

内分泌病变:

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3或4级:停药治疗;酌情服用皮质类固醇。皮质类固醇逐渐减量后,以全部或部分分辨率恢复avelumab治疗至0或1级。

3或4级高血糖症:停药并根据需要服用胰岛素或其他抗高血糖药。用完全或部分溶液恢复avelumab至0级或1级,并已实现代谢控制。

甲状腺功能亢进或甲状腺功能减退,等级3或4:停药。开始甲亢的医疗管理;用激素替代疗法治疗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恢复avelumab的完整或部分分辨率达到0或1级。

其他3级或4级内分泌病:停药;酌情服用皮质类固醇。皮质类固醇逐渐减量后,以全部或部分分辨率恢复avelumab治疗至0或1级。

胃肠道毒性:

腹泻或结肠炎,等级2或3:停药。给予大剂量全身性皮质类固醇激素(泼尼松初始剂量为每日1至2 mg / kg或同等剂量),然后逐渐减少皮质类固醇激素。皮质类固醇逐渐减量后,以全部或部分分辨率恢复avelumab治疗至0或1级。

腹泻或结肠炎,4级或复发3级:永久停用。给予大剂量全身性皮质类固醇激素(泼尼松初始剂量为每日1至2 mg / kg或同等剂量),然后逐渐减少皮质类固醇激素。

输液相关反应:

1级或2级:中断或减慢输液速度。

3年级或4年级:永久停产。

肺毒性:

肺炎,等级2:停药。给予大剂量全身性皮质类固醇激素(泼尼松初始剂量为每日1至2 mg / kg或同等剂量),然后逐渐减少皮质类固醇激素。皮质类固醇锥度降低后,可以恢复avelumab治疗,完全或部分缓解至0级或1级。

肺炎,3级或4级,或复发2级:永久停用。给予大剂量全身性皮质类固醇激素(泼尼松初始剂量为每日1至2 mg / kg或同等剂量),然后逐渐减少皮质类固醇激素。

其他免疫介导的毒性反应(例如,关节炎,大疱性皮炎,脱髓鞘,脑炎,多形性红斑,剥脱性皮炎,格林-巴利综合征,溶血性贫血,组织细胞坏死性淋巴结炎,垂体炎,垂体机能减退,虹膜炎,重症肌无力,肌炎,重症肌无力,天疱疮,牛皮癣,横纹肌溶解症,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SJS)/中毒性表皮坏死症(TEN),葡萄膜炎,血管炎):

免疫介导的毒性,中度或重度临床体征/症状(先前未描述):停药并评估。给予大剂量的全身性皮质类固醇激素,必要时开始激素替代疗法。当毒性提高到1级或更低时,启动皮质类固醇锥度治疗。皮质类固醇逐渐减量后恢复对0级或1级完全或部分缓解的avelumab治疗。

威胁生命的反应(不包括内分泌病变),反复发作的严重免疫介导反应或持续12周或更长时间的持续性2或3级免疫介导反应,或成人(或同等剂量)≥10毫克/天的泼尼松持续时间> 12周:永久终止。如果合适,先给予大剂量的全身性皮质类固醇激素,然后再逐渐减少皮质类固醇激素。

从小瓶中取出适当体积,然后转移到装有250 mL NS或½NS的IV袋中。轻轻颠倒袋子混合(不要摇晃);避免起泡或过度剪切。丢弃小瓶中未使用的部分。

IV:在60分钟内通过0.2微米无菌,无热源,低蛋白结合的在线过滤器进行注入。不要通过同一输液线输注其他药物。

将完整的小瓶存放在2°C至8°C(36°F至46°F)下;不要冻结。保护小瓶避光(保存在原始包装中)。不要摇晃。稀释后的输注溶液应避光保存,并应在室温下最多保存4小时,或在2°C至8°C(36°F至46°F)的温度下冷藏不超过24小时。稀释。不要冷冻或摇晃稀释的溶液。如果冷藏,在给药前应使其达到室温。

没有已知的重大相互作用。

> 10%:

心血管疾病:周围水肿(17%至20%),高血压(10%至13%)

中枢神经系统:疲劳(41%至50%),头晕(14%)

皮肤病:皮疹(15%至22%)

内分泌和代谢:体重减轻(15%至19%),低钠血症(3/4级:16%),γ-谷氨酰转移酶增加(3/4级:12%)

胃肠道:恶心(22%至24%),腹泻(18%至23%),食欲下降(20%至21%),腹痛(16%至19%),便秘(17%至18%),增加血清脂肪酶(14%),呕吐(13%至14%)

泌尿生殖道:泌尿道感染(21%)

血液和肿瘤:淋巴细胞减少症(49%; 3/4级:11%至19%),贫血(35%; 3/4级:6%至9%),血小板减少症(27%; 3/4级:1% )

肝:血清天冬氨酸转氨酶升高(34%),血清丙氨酸转氨酶升高(20%)

神经肌肉和骨骼:肌肉骨骼疼痛(25%至32%),关节痛(16%)

肾:血清肌酐升高(≤16%),肾衰竭综合征(≤16%)

呼吸道:咳嗽(14%至18%),呼吸困难(11%至17%)

其他:与输液有关的反应(14%至30%),发烧(16%)

1%至10%:

中枢神经系统:头痛(10%)

皮肤病:瘙痒(10%),蜂窝织炎(> 1%)

内分泌和代谢:高血糖症(3/4级:3%至9%),淀粉酶增加(8%),甲状腺功能减退症(5%)

胃肠道:结肠炎(2%),肠梗阻(≥2%)

血液和肿瘤:中性粒细胞减少症(6%; 3/4级:1%)

肝:血清碱性磷酸酶升高(3/4级:7%),血清胆红素升高(6%)

免疫学:抗体发育(4%)

神经肌肉和骨骼:虚弱(> 1%)

肾:急性肾衰竭(> 1%)

呼吸:肺炎(1%)

频率未定义:心血管:心包积液

<1%,上市后和/或病例报告: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关节炎,多形性红斑,剥脱性皮炎,格林-巴利综合征,肝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心肌炎,肌炎,肾炎,天疱疮,垂体功能不全,牛皮癣,败血症( ),甲状腺炎,1型糖尿病,葡萄膜炎

与不良反应有关的担忧:

•肾上腺功能不全:可能发生肾上腺功能不全。中位发病时间为2.5个月(范围:1天至8个月)。在临床研究中,所有患者均因肾上腺功能不全而接受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在接受大剂量糖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中,大剂量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的中位时间为1天(范围:1天至24天)。在治疗期间和之后监测肾上腺功能不全的体征/症状。酌情服用皮质类固醇。对于严重(3级)或危及生命(4级)的毒性,停用avelumab。

•心血管事件:Avelumab / axitinib联合疗法(用于晚期肾细胞癌)可能会导致严重和致命的心血管事件。少数接受avelumab / axitinib联合治疗的患者中发生了严重的不良心血管事件。报告了因心脏事件(包括3或4级心肌梗塞和心力衰竭)导致的死亡(罕见)。发生重大心脏事件的中位时间为4.2个月(范围:2天至24.5个月)。考虑基线和定期的左心室射血分数评估;监测心血管事件的体征/症状。优化心血管风险因素(例如高血压,糖尿病,血脂异常)的管理。停用avelumab和axitinib进行3或4级心血管事件。

•糖尿病:已发生1型糖尿病(包括糖尿病性酮症酸中毒)。密切监测高血糖症和糖尿病的其他体征/症状。可能需要胰岛素或其他抗高血糖治疗;如果观察到严重或危及生命(≥3级)的高血糖症,应服用降糖药或胰岛素并停用avelumab治疗,直到血糖控制完成。

•胃肠道毒性:发生了免疫介导的结肠炎。结肠炎发作的中位时间为2.1个月(范围:2天至11个月),中位病程为6周(范围:1天至14个月以上)。在许多患者中,大剂量全身性皮质类固醇治疗结肠炎的中位时间为19天(范围:1天至2.3个月),然后逐渐减少皮质类固醇。超过三分之二的结肠炎患者经历了消退。可能需要中断治疗,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和/或永久停药。监测结肠炎的体征和症状;对于2级或更高级别的结肠炎,应使用全身性皮质类固醇(泼尼松初始剂量为1至2 mg / kg /天[或同等剂量,然后逐渐减少])。

•肝毒性:发生了免疫介导的肝炎,包括致命的病例。单药治疗肝炎的中位发病期为3.2个月(范围:7天至15个月);中位持续时间为2.5个月(范围:1天至7个月以上)。大约一半的患者肝炎消退。给予皮质类固醇激素(泼尼松初始剂量为1至2 mg / kg /天[或同等剂量],然后逐渐降低2级或更高级别肝炎的剂量),并根据肝酶升高的严重程度停止或终止治疗。全身性皮质类固醇用于治疗免疫介导的肝炎。大剂量糖皮质激素治疗的中位持续时间为14天(范围:1天至2.5个月)。监测肝功能变化。可能需要治疗中断,全身性激素治疗(2级或更高毒性)和/或永久停药。 Avelumab联合阿昔替尼(用于晚期肾细胞癌)可能会导致肝毒性,其ALT和AST升高的3级和4级频率高于预期。考虑更频繁地监测肝酶(与avelumab单药治疗相比)。对于中度(2级)肝毒性,应停用avelumab和axitinib;对于严重或危及生命(3或4级)的肝毒性,则应永久停用avelumab(和axitinib)。按照指示使用全身性皮质类固醇。多数ALT升高2至4级的患者经历了0或1级的缓解。在接受单药或两者同时接受avelumab或axitinib治疗的患者中,大多数患者的ALT≥ULN均未复发3倍。在某些患者中报告了免疫介导的肝炎,包括3级或4级事件。肝毒性和免疫介导的肝炎在某些患者中需要永久停用avelumab或axitinib。用avelumab / axitinib联合疗法治疗免疫介导的肝炎的中位时间为2.8个月(范围:2.1周至14.5个月),中位肝炎的持续时间为15天(范围:2天至9个月)。这些患者大多数需要全身性激素治疗(很少需要非甾体类免疫抑制剂)。大剂量皮质类固醇的中位持续时间为21天(范围:4天至3个月)。大多数接受联合治疗的患者均发生了免疫介导的肝炎消退。

•与输液有关的反应:发生了与输液有关的反应(包括严重和危及生命的病例)。在开始四次输注之前,先用抗组胺药和对乙酰氨基酚进行药物治疗。监测反应的体征/症状(例如发热,发冷,喘息,潮红,低血压,呼吸困难,背痛,腹痛,荨麻疹)。输液完成后发生一些与输液有关的反应。中度或中度输注相关反应中断或减慢输注速度。停止输注并永久停用avelumab,以应对与输注相关的严重(3级)或危及生命(4级)的反应。

•肾毒性:发生了免疫介导的肾炎。 2级或更高级别的肾炎应通过全身性激素治疗(泼尼松初始剂量为1至2 mg / kg /天[或同等剂量],然后逐渐减少)。在基线和治疗期间定期监测血清肌酐。可能需要治疗中断,全身性激素治疗(2级或更高毒性)和/或永久停药。

•肺毒性:已观察到免疫介导的肺炎,包括致命病例。中位发育时间为2.5个月(范围:3天至11个月),中位持续时间为7周(范围:4天至4个月以上)。全身性激素治疗肺炎;最初接受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的中位时间为8天(范围:1天至2.3个月),然后逐渐减少皮质类固醇激素。在大约一半的患者中肺炎得以缓解。可能需要中断治疗,糖皮质激素治疗(对于2级或更高级别的肺炎,泼尼松初始剂量为1至2 mg / kg /天[或等效],然后逐渐降低),和/或永久停药。监测肺炎的体征和症状;如果怀疑是肺炎,请用射线照相成像进行评估;对于2级或更高级别的肺炎,应使用全身性皮质类固醇。

•甲状腺疾病:发生了免疫介导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低下和甲状腺炎;并可能在avelumab治疗期间随时发展。免疫介导的甲状腺疾病的中位发作为2.8个月(范围:2周至13个月)。监测甲状腺功能的变化(在基线,治疗期间定期和临床指示)以及甲状腺疾病的体征/症状。适当管理甲亢的药物治疗;可能需要中断治疗和/或永久终止治疗。用激素替代疗法治疗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免疫介导的甲状腺疾病可能需要中断治疗。

•其他免疫介导的毒性反应:使用阿伐单抗很少(使用单一疗法或联合疗法)观察到其他临床相关的免疫介导的疾病,并且可能影响任何器官系统(可能是致命的),包括心肌炎(某些是致命的),胰腺炎(有些致命),肌炎,牛皮癣,关节炎,剥脱性皮炎,多形性红斑,天疱疮,垂体机能减退,葡萄膜炎,格林-巴利综合征和全身性炎症反应。在治疗期间或停药后可能会发生。使用其他类似药物(相同类别)还观察到其他免疫介导的疾病,包括大疱性皮炎,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毒性表皮坏死,横纹肌溶解,重症肌无力,组织细胞坏死性淋巴结炎,脱髓鞘,血管炎,溶血性贫血,垂体炎,虹膜炎和脑炎。如果怀疑存在免疫介导的不良事件,请进行适当评估以确认或排除其他原因;根据反应的严重程度,停用avelumab治疗并给予全身性糖皮质激素和(如果适用)激素替代疗法。分辨为0或1级后,开始皮质类固醇锥度治疗。如果在锥化过程中反应保持在1级或更低,可能会重新启动avelumab。对于严重的3级免疫介导的不良事件(反复发作)和危及生命的反应,请永久停用avelumab。

并发药物治疗问题:

•药物-药物相互作用:可能存在潜在的显着相互作用,需要调整剂量或频率,附加监测和/或选择替代疗法。请查阅药物相互作用数据库以获取更多详细信息。

肝(AST,ALT和总胆红素),肾和甲状腺功能检查(基线,治疗期间定期和临床指示);血糖结肠炎,甲状腺疾病,肺炎,肾上腺功能不全,肝炎,高血糖的体征/症状,监测输液反应。

Avelumab / axitinib联合治疗:还应考虑基线和定期的左心室射血分数评估,并监测心血管事件的体征/症状。

已知免疫球蛋白可穿过胎盘,并且预期胎儿会接触avelumab。基于作用机制,avelumab可能会造成胎儿伤害。在动物繁殖研究中观察到免疫介导的胎儿排斥反应导致流产或死产增加。具有生殖潜力的女性在治疗期间和治疗完成后至少1个月内应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

•与患者讨论与治疗有关的药物的具体用法和副作用。 (HCAHPS:在此住院期间,您是否曾服用过以前从未服用过的药物?在给您任何新药之前,医院工作人员多久告诉您该药的用途?医院工作人员多久描述一次药物的副作用?一种您可以理解的方式?)

•患者可能会出现骨痛,关节痛,肌肉痛,腹泻,便秘,恶心,呕吐,腹痛,食欲不振,口疮或体重减轻。让患者立即向处方者报告高血糖的体征(精神错乱,疲倦,口渴,饥饿感增加,大量尿液通过,潮红,快速呼吸或闻起来像水果的呼吸),输液反应体征,肝脏问题体征(深色尿液,疲劳,食欲不振,恶心,腹痛,大便浅色,呕吐或皮肤发黄),甲状腺,垂体或肾上腺的体征(情绪变化,行为变化,体重变化,便秘,更深)声音,头晕,昏昏欲睡,冷落感,严重疲劳,脱发,持续性头痛或性欲下降),电解质问题的迹象(情绪变化,精神错乱,肌肉疼痛或虚弱,心跳异常,癫痫发作,食欲不振或严重的恶心或呕吐),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中毒性表皮坏死的迹象(发红,肿胀,起泡或脱皮[有或没有发烧];眼睛发红或发炎;或口腔,咽喉,鼻子或眼睛有溃疡) ,严重的pu征兆肺部疾病(肺部或呼吸问题,如呼吸困难,呼吸急促或新咳嗽或更严重的咳嗽),肠道问题的征兆(黑色,柏油色或大便带血);发热;大便粘液;呕吐呕血;严重的腹痛;便秘;或腹泻),肾脏问题(无法通过尿液,尿液中的血液,通过的尿液量改变或体重增加),胰腺炎的症状(严重的腹痛,严重的背痛,严重的恶心或呕吐),严重脑血管疾病的体征(一侧力量大于另一侧,说话或思考困难,平衡改变或视力改变),声音改变,胸痛,心跳加快,心跳异常,呼吸急促,肌肉无力,手掌或脚底发红或发炎,瘀伤,出血,视力改变,力量和精力严重丧失,发冷,喉咙痛,潮红,背痛,体重增加过多,手臂或腿肿胀,严重头晕,擦伤外出,严重的头痛或尿路感染的迹象(尿中有血,排尿灼痛或疼痛,排尿过多,发烧,下腹痛或骨盆痛)(HCAHPS)。

•向患者宣传明显的反应迹象(例如,喘息;胸闷;发烧;瘙痒;咳嗽严重;皮肤发蓝;癫痫发作;或面部,嘴唇,舌头或喉咙肿胀)。 注意:这不是所有副作用的完整列表。病人应咨询开处方的其他问题。

预期用途和免责声明 :不应印刷并提供给患者。该信息旨在为医疗保健专业人员与患者讨论用药时提供简要的初步参考。在诊断,治疗和建议患者时,您最终必须依靠自己的判断力,经验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