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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法

  • 肺癌
  • 非小细胞肺癌

阿法替尼是一种抗癌药物,可干扰癌细胞在体内的生长和扩散。

阿法替尼用于治疗某种已扩散到身体其他部位的非小细胞肺癌 。仅当您的肿瘤具有特定的遗传标志物(您的医生将对其进行测试)时,阿法替尼才可用于这种情况。

阿法替尼还用于治疗鳞状非小细胞肺癌,在尝试了其他抗癌药物后,这种非小细胞肺癌已扩散到身体的其他部位,但没有成功的治疗方法。

阿法替尼也可用于本用药指南中未列出的目的。

遵循药品标签和包装上的所有说明。告诉您的每个医疗保健提供者您的所有医疗状况, 过敏症和所用的所有药物。

可用时提供的辅料信息(有限,尤其是仿制药);咨询特定的产品标签。

平板电脑,口服:

Gilotrif:20毫克

Gilotrif:30 mg,40 mg [包含fd&c蓝色#2(靛蓝)]

  • 抗肿瘤药,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抑制剂
  • 抗肿瘤药,酪氨酸激酶抑制剂

阿法替尼是一种高度选择性的酪氨酸激酶抑制剂,可与EGFR(ErbB1),HER2(ErbB2)和HER4(ErbB4)共价结合,从而不可逆地抑制酪氨酸激酶自磷酸化并下调ErbB信号传导。某些EGFR突变(包括非耐药性突变)会导致受体自身磷酸化增加,从而导致受体激活(有时不与配体结合),并可能支持NSCLC细胞增殖。非耐药性突变发生在构成EGFR激酶结构域的外显子中,导致受体激活增加。通过肿瘤缩小和/或抑制细胞增殖或EGFR酪氨酸激酶磷酸化来预测疗效。最常见的突变是外显子21 L858R取代和外显子19缺失。阿法替尼在表达野生型EGFR和选定的EGFR外显子19缺失突变,外显子21 L858R突变或其他较不常见的非耐药性突变的细胞系中均抑制自体磷酸化和/或增殖(体外)。另外,阿法替尼抑制过表达HER2的细胞系的体外增殖。

吸收性

高脂饮食减少

代谢

共价加成到蛋白质和亲核小分子上(最小的酶促代谢)(Wind 2013);约2%的剂量被FMO3代谢

排泄

粪便(85%);尿(4%);主要作为不变药

达到顶峰的时间

2至5小时

半条命消除

37小时

蛋白结合

〜95%

非小细胞肺癌,转移性,EGFR突变阳性:经批准的测试检测出,其肿瘤具有非耐药性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突变的患者一线治疗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

使用限制:对于肿瘤表达耐药性EGFR突变的患者,尚未确定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非小细胞肺癌,转移性鳞状细胞癌:先前治疗的转移性鳞状细胞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已在铂类化学疗法后发展。

美国制造商的标签上没有列出禁忌症。

加拿大标签:对afatinib或制剂中的任何成分过敏。

非小细胞肺癌(NSCLC),转移性,具有非耐药性EGFR突变:口服:每天一次40 mg,直至疾病进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

非小细胞肺癌,转移性鳞状细胞(先前治疗):口服:每天一次40毫克,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误服剂量:不要在下一次服药后12小时内服用误服剂量。

伴随治疗的剂量调整:

P-gp抑制剂:如果不能耐受伴随治疗,则将阿法替尼每日剂量减少10 mg。停用P-gp抑制剂后,请继续耐受以前的剂量。

P-gp诱导剂:如果接受P-gp诱导剂的长期伴随治疗,则阿法替尼每日剂量可增加10 mg。停用P-gp诱导剂后2到3天恢复以前的剂量。

参考成人剂量。

口服: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不要在下一次服药后12小时内服药。

储存在25°C(77°F);允许在15°C至30°C(59°F至86°F)之间漂移。分配在原瓶中;防止高湿度和光线。

氨基乙酰丙酸(全身性):光敏剂可增强氨基乙酰丙酸(全身性)的光敏效果。 避免合并

氨基乙酰丙酸(局部):光敏剂可增强氨基乙酰丙酸(局部)的光敏作用。 监测治疗

Erdafitinib:可能会增加P-糖蛋白/ ABCB1底物的血清浓度。 监测治疗

Lasmiditan:可能会增加P-糖蛋白/ ABCB1底物的血清浓度。 避免合并

Lumacaftor:可能会降低P-糖蛋白/ ABCB1底物的血清浓度。 Lumacaftor可能会增加P-糖蛋白/ ABCB1底物的血清浓度。 监测治疗

奈非那韦:可能会增加阿法替尼的血清浓度。管理:根据美国标签:如果不耐受,将阿法替尼减少10 mg。根据加拿大标签:尽可能避免合并使用;如果使用的话,应与afatinib剂量同时或之后服用nelfinavir。 考虑修改疗法

P-糖蛋白/ ABCB1诱导剂:可能会降低阿法替尼的血清浓度。管理:按照美国标签:如果需要长期使用P-gp诱导剂,则将阿法替尼剂量增加10 mg(如可耐受);停用P-gp诱导剂后2-3天,应降低至初始afatinib剂量。根据加拿大标签:尽可能避免合并。 考虑修改疗法

P-糖蛋白/ ABCB1抑制剂:可能会增加阿法替尼的血清浓度。管理:如果不耐受,将阿法替尼减少10 mg。一些非美国标签建议尽可能避免合并。如果使用的话,与afatinib剂量同时或之后施用P-gp抑制剂。 考虑修改疗法

苯巴比妥:可能会降低阿法替尼的血清浓度。管理:根据美国标签:如果需要长期使用苯巴比妥,则可耐受的阿法替尼剂量增加10 mg;停用苯巴比妥后2-3天降低至初始阿法替尼剂量。根据加拿大标签:尽可能避免合并。 考虑修改疗法

Porfimer:光敏剂可以增强Porfimer的光敏效果。 监测治疗

Primidone:可能会降低阿法替尼的血清浓度。管理:根据美国标签:如果需要长期使用普利米酮,可将阿法替尼剂量增加10 mg(如可耐受);停止使用primidonel后2-3天应减少至初始afatinib剂量。根据加拿大标签:尽可能避免合并。 考虑修改疗法

沙奎那韦:可能会增加阿法替尼的血清浓度。管理:根据美国标签:如果不耐受,将阿法替尼减少10 mg。根据加拿大标签:尽可能避免合并使用;如果使用的话,在与阿法替尼同时或之后服用沙奎那韦。 考虑修改疗法

他克莫司(全身用药):可能会增加阿法替尼的血清浓度。管理:根据美国标签:如果不耐受,将阿法替尼减少10 mg。根据加拿大标签:尽可能避免合并使用;如果使用他克莫司,应与阿法替尼同时给药或在给药后给药。 考虑修改疗法

韦替泊芬:光敏剂可以增强韦替泊芬的光敏效果。 监测治疗

> 10%:

皮肤科:痤疮样疹(≤90%),皮肤红斑(≤90%),皮疹(≤90%),甲沟炎(11%至58%),皮肤干燥症(31%),瘙痒(10%至21%) ,唇炎(12%)

内分泌和代谢:血清钾减少(11%至30%),体重减轻(17%)

胃肠道:腹泻(75%至96%),口腔炎(30%至71%; 3级:9%; 3/4级:4%),食欲下降(25%至29%),恶心(21%至25%) %),呕吐(13%至23%)

泌尿生殖道:膀胱炎(13%)

血液学和肿瘤学:淋巴细胞减少症(38%; 3/4级:9%),白细胞计数减少(12%; 3/4级:1%)

肝:血清丙氨酸转氨酶升高(10%至5​​4%),血清碱性磷酸酶升高(34%至51%),血清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7%至46%),肝功能检查异常(6%至18%),血清胆红素升高(3%至16%)

眼科:结膜炎(11%)

肾:肌酐清除率降低(49%)

呼吸道:鼻出血(17%),鼻漏(11%)

其他:发烧(12%)

1%至10%:

心血管:心室功能不全(2%)

中枢神经系统:疲劳(2%)

皮肤科:指甲疾病(3%至9%),掌palm红斑感觉异常(2%至7%)

胃肠道:严重腹泻(5%至6%),严重呕吐(5%)

内分泌和代谢:低钾血症(2%)

眼科:角膜炎(≤2%)

呼吸系统:肺炎(7%),呼吸困难(2%至3%),间质性肺疾病(≤2%),肺毒性(≤1%)

<1%,上市后和/或病例报告:急性肾功能,大疱性皮疹,胃肠道穿孔,局部皮肤剥脱,胰腺炎,身体健康恶化,呼吸衰竭,败血症,皮肤水泡,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

与不良反应有关的担忧:

•心血管毒性:在接受阿法替尼的某些患者中,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较基线下降。 LVEF异常或有明显心脏病史的患者被排除在临床试验之外;有心脏危险因素和/或LVEF降低的患者慎用。出现症状性左心功能不全的患者永久停药。

•皮肤毒性:皮肤反应(如痤疮样皮疹,红斑,皮疹)很常见;在临床试验中还发现了3级反应(以大疱,起泡和脱落的病灶为特征)和掌-红斑感觉异常综合征。已经报道了与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SJS)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TEN)一致的皮肤反应病例。 SJS和TEN是由与EGFR抑制剂疗法通常观察到的大疱性皮肤毒性不同的机制产生的。皮肤毒性可能需要中断治疗并减少剂量;如果发生威胁生命的大疱,水疱或剥脱性皮损,或怀疑存在SJS或TEN,则停止治疗。应警告患者避免日晒和/或使用足够的防晒措施。

•胃肠道毒性:在临床试验中,接受阿法替尼治疗的患者经常发生腹泻(包括3级和4级事件)和口腔炎。在大多数患者中观察到腹泻,通常在治疗的前6周内出现腹泻。腹泻可能导致脱水和肾功能损害;密切监视。患者可能需要止泻药(例如洛哌丁胺);从腹泻开始就开始治疗,持续12个小时直至无排便。可能需要中断治疗并减少剂量。胃肠道穿孔(有些致命)的报道。老年患者,有胃肠道溃疡病史,潜在的憩室病或肠转移或同时使用皮质类固醇,NSAID或抗血管生成剂的患者,风险可能增加。出现胃肠道穿孔的患者永久停用阿法替尼。

•肝毒性: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肝功能检查异常(某些致命)。定期监测肝功能检查;可能需要中断治疗并减少剂量。如果在治疗期间发生严重的肝功能不全,请中止治疗。

•眼毒性:在临床试验中很少报告有角膜炎(包括罕见的3级事件)。监测角膜炎的体征/症状(例如,急性或恶化的眼部炎症,视力模糊,眼痛,流泪,光敏性,红眼)。怀疑角膜炎患者的中断治疗;如果确定诊断为溃疡性角膜炎,则中断或终止afatinib(永久性溃疡性角膜炎则永久终止)。有角膜炎病史,严重的干眼症,溃疡性角膜炎或戴隐形眼镜(角膜炎和溃疡的危险因素)的患者,请谨慎使用。

•甲沟炎:已观察到需要减少剂量并终止治疗的甲沟炎。

•肺毒性:接受阿法替尼治疗的患者中有一小部分发生了间质性肺病(ILD)或类似ILD的反应(有些是致命的)。与非亚洲人相比,亚洲人的ILD发病率似乎更高。密切监测ILD的体征/症状(例如,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过敏性肺泡炎,肺浸润,肺炎)。怀疑ILD的中断治疗;在确诊后停止治疗。

与疾病有关的问题:

•肝功能不全:尚未研究用于严重肝功能不全(Child-Pugh C级)的患者;严密监视严重损伤的患者,如果不能忍受,可能需要调整剂量。

•肾功能不全:严重肾功能不全(eGFR 15至29 mL / min / 1.73 m 2 )的患者建议减少剂量。

并发药物治疗问题:

•药物-药物相互作用:可能存在潜在的显着相互作用,需要调整剂量或频率,附加监测和/或选择替代疗法。请查阅药物相互作用数据库以获取更多详细信息。

剂量形式的具体问题:

•乳糖:制剂中可能含有乳糖。

其他警告/注意事项:

•适当使用:对于一线治疗,尚未建立其肿瘤表达耐药性EGFR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安全性和疗效。有关EGFR突变测试的信息,请访问www.fda.gov/CompanionDiagnostics 。在评估afatinib和长春瑞滨联合治疗HER2阳性转移性乳腺癌(未经批准的用途)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死亡率增加。这种组合还与较高的不良事件发生率(例如腹泻,皮疹)以及由于感染和癌症进展导致的死亡相关。阿法替尼不应与长春瑞滨联合用于治疗HER2阳性转移性乳腺癌。

EGFR突变状态(用于一线治疗);肝和肾功能(定期);监测皮肤毒性,腹泻,脱水体征/症状;监测间质性肺疾病(例如,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过敏性肺泡炎,肺浸润,肺炎)和角膜炎(例如,急性或恶化的眼部炎症,视力模糊,眼痛,流泪,光敏性,红眼)的体征/症状。对于患有心脏病危险因素或可能损害左心室功能的疾病的患者,在治疗前和治疗期间应考虑评估左心室射血分数。监控遵守情况。

根据动物繁殖研究和作用机理,如果在怀孕期间使用阿法替尼可能会造成胎儿伤害。具有生殖潜力的妇女在治疗期间以及最后一次阿法替尼给药后至少2周内应使用高效的避孕方法。

•与患者讨论与治疗有关的药物的具体用法和副作用。 (HCAHPS:在此住院期间,您是否曾服用过以前从未服用过的药物?在给您任何新药之前,医院工作人员多久告诉您该药的用途?医院工作人员多久描述一次药物的副作用?一种您可以理解的方式?)

•患者可能会感到瘙痒,皮肤干燥,嘴唇干燥,痤疮,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口疮,流鼻血,流鼻涕,体重减轻或皮肤或指甲改变。让患者立即向处方者报告肾脏问题的征兆(无法排尿,尿中有血,尿液通过量变化或体重增加),呼吸急促,体重增加过多,手臂或腿部肿胀,力量下降和能量,异常心跳,视力改变,眼痛,严重的眼睛刺激,痛苦的刺激,对光的敏感性,严重的皮肤刺激,手掌或脚底发红或刺激,严重的腹泻,肝病的迹象(深色尿液,疲劳,食欲不振,恶心,腹痛,粪便颜色浅,呕吐或皮肤发黄),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中毒表皮坏死症(红色,肿胀,起泡或脱皮[发烧或不发烧];红色或眼睛发炎;或在嘴,喉咙,鼻子或眼睛中有疮疮,或出现严重的肺部疾病(肺部或呼吸问题,如呼吸困难,呼吸急促或新发或更严重的咳嗽)(HCAHPS)。

•向患者宣传明显的反应迹象(例如,喘息;胸闷;发烧;瘙痒;咳嗽严重;皮肤发蓝;癫痫发作;或面部,嘴唇,舌头或喉咙肿胀)。 注意:这不是所有副作用的完整列表。病人应咨询开处方的其他问题。

预期用途和免责声明:不应印刷并提供给患者。该信息旨在为医疗保健专业人员与患者讨论用药时提供简要的初步参考。在诊断,治疗和建议患者时,您最终必须依靠自己的判断力,经验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