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amin是一种止痛药和发烧药。对乙酰氨基酚有许多品牌和形式。并非所有品牌都在此传单中列出。
Actamin用于治疗由许多情况引起的疼痛或发烧,例如头痛,肌肉酸痛,关节炎,腰酸,牙痛,喉咙痛,感冒和流感。
Actamin也可用于本用药指南中未列出的目的。
如果您患有严重的肝脏疾病,则不应使用Actamin。
完全按照标签上的指示或医生的指示使用Actamin。过量服用对乙酰氨基酚会损害您的肝脏或导致死亡。
避免同时使用其他包含Actamin(有时缩写为APAP)的药物,否则可能会导致致命的过量。
如果您有恶心,上腹部疼痛,瘙痒,食欲不振,尿色深,黏土色的粪便或黄疸(皮肤或眼睛发黄),请立即致电医生。
如果您的皮肤发红或皮疹扩散并导致起泡和脱皮,请停止服用此药并立即致电医生。
如果您对Actamin过敏或患有严重的肝脏疾病,则不应服用Actamin。
如果您曾经患有酒精性肝病(肝硬化),或者每天喝超过3种酒精饮料,请勿在没有医生指导的情况下服用Actamin。
如果您是孕妇或母乳喂养,请在使用这种药物之前先咨询医生。
未经医生的建议,请勿将这种药物用于12岁以下的儿童。超强度Actamin不适用于6岁以下的儿童。
完全按照标签上的指示或医生的指示使用。
服用不要超过建议剂量。过量服用对乙酰氨基酚会损害您的肝脏或导致死亡。
体重至少110磅(50公斤)的成年人和青少年:一次不要服用超过1000毫克(毫克)。在24小时内服用不要超过4000毫克。
12岁以下的儿童:24小时内不要服用超过5剂量的Actamin。建议仅使用适合儿童体重和年龄的每剂毫克数。完全按照标签上的指示使用。
避免同时使用其他含Actamin的药物,否则可能会导致致命的过量。
如果要治疗儿童,请使用儿科形式的对乙酰氨基酚。仅使用所使用的特定儿科形式随附的特殊剂量测量滴管或口服注射器。仔细按照药物标签上的剂量说明进行操作。
仔细测量药水。请使用提供的剂量注射器,或使用药物剂量测量设备(而不是厨房勺子)。
婴儿用的Actamin有两种不同的剂量浓度,每种浓度都带有自己的吸管或口服注射器。使用错误的设备可能会导致您给孩子服用过量的对乙酰氨基酚。切勿在对乙酰氨基酚的婴儿配方之间混合和配量装置。
每次使用前,您可能需要摇动液体。请遵循药品标签上的指示。
吞咽之前,必须彻底咀嚼可咀嚼片。
口服粉应直接放在舌头上并吞咽。
处理崩解片时,请确保手干燥。将平板电脑放在您的舌头上,使其溶解而不会咀嚼。请勿将平板电脑整个吞下。让它在不咀嚼的情况下溶解在您的口腔中。
要使用泡腾颗粒,请将一包颗粒溶于至少4盎司的水中。立即搅拌并饮用该混合物。向玻璃杯中再加一点水,轻轻旋转并立即饮用。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请停止服用Actamin并致电医生:
使用2天后,您仍会感到喉咙痛;
使用3天后仍发烧;
使用7天后(或如果治疗孩子5天),您仍然感到疼痛;
您有皮疹,持续头痛,恶心,呕吐,发红或肿胀;要么
如果您的症状恶化,或者您有任何新的症状。
肌动蛋白会影响某些尿液中葡萄糖(糖)的实验室测试的结果。告诉任何治疗您的医生您正在使用Actamin。
存放在室温下,远离热源和湿气。
由于Actamin会在需要时使用,因此您可能不在给药时间表上。如果快到下一次服药了,请跳过任何错过的服药。不要一次使用两次。
寻求紧急医疗护理或致电1-800-222-1222,拨打毒药帮助热线。过量服用对乙酰氨基酚会损害您的肝脏或导致死亡。
对乙酰氨基酚过量的早期迹象包括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出汗或虚弱。以后的症状可能包括上腹部疼痛,尿液发暗以及皮肤或眼睛发黄。
在使用可能包含Actamin(有时缩写为APAP)的任何其他药物之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剂师。过量服用这种药会导致致命的过量。
避免喝酒。它可能会增加肝脏受损的风险。
如果您有过敏反应迹象,请寻求紧急医疗救助:呼吸困难;脸,嘴唇,舌头或喉咙肿胀。
在极少数情况下,Actamin可能引起严重的皮肤反应,甚至致命。即使您过去曾经服用过这种药物并且没有反应,也可能会发生这种情况。如果您的皮肤发红或皮疹扩散并导致起泡和脱皮,请停止服用Actamin并立即致电医生。如果您有这种类型的反应,则永远不要再服用任何含有这种药物的药物。
如果您有肝脏问题的征兆,请停止服用Actamin并立即致电医生:食欲不振,胃痛(右上侧),疲倦,瘙痒,尿色深,粪便色泥,黄疸(皮肤或眼睛发黄) 。
不太严重的副作用可能会出现,而您可能根本没有。
这不是副作用的完整列表,并且可能会发生其他副作用。打电话给您的医生,征求有关副作用的医疗建议。您可以通过1-800-FDA-1088向FDA报告副作用。
其他药物可能会影响Actamin,包括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维生素和草药产品。告诉您的医生您目前所有的药物以及您开始或停止使用的任何药物。
版权所有1996-2018 Cerner Multum,Inc.版本:21.04。
注意:本文档包含有关对乙酰氨基酚的副作用信息。此页面上列出的某些剂型可能不适用于Actamin品牌。
适用于对乙酰氨基酚:胶囊剂,填充胶囊剂,e剂,液体,粉剂,溶液剂,栓剂,混悬剂,糖浆剂,片剂,可咀嚼片剂,片剂崩解,片剂缓释
其他剂型:
对乙酰氨基酚(Actamin中包含的活性成分)及其所需的作用可能会导致某些不良作用。尽管并非所有这些副作用都可能发生,但如果确实发生了,则可能需要医疗护理。
服用对乙酰氨基酚时,如果有下列任何副作用,请立即咨询医生:
罕见
如果服用对乙酰氨基酚时出现以下任何过量症状,请立即寻求紧急帮助:
服用过量的症状
适用于对乙酰氨基酚:复方散剂,静脉内溶液剂,口服胶囊剂,口服颗粒泡腾剂,口服液,口服粉剂,复方口服粉剂,口服混悬液,口服片剂,可咀嚼片剂,口服片剂崩解,口服片剂缓释,直肠栓剂
通常,以治疗剂量给药时,对乙酰氨基酚(Actamin中包含的活性成分)具有良好的耐受性。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恶心,呕吐,便秘。静脉注射产品已有注射部位疼痛和注射部位反应的报道。 [参考]
常见(1%至10%):天冬氨酸转氨酶增加
罕见(少于0.1%):肝转氨酶升高
未报告频率:肝功能衰竭[参考]
很常见(10%或更高):恶心(高达34%),呕吐(高达15%)
常见(1%至10%):腹痛,腹泻,便秘,消化不良,腹部肿大
未报告频率:口干[参考]
上市后报告:过敏反应,超敏反应[参考]
常见(1%至10%):贫血,术后出血
非常罕见(少于0.01%):血小板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Ref]
常见(1%至10%):皮疹,瘙痒
稀有(小于0.1%):严重的皮肤反应,例如急性全身性皮炎性脓疱病,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中毒性表皮坏死
非常罕见(少于0.01%):天疱疮反应,脓疱疹,莱尔综合征[Ref]
常见(1%至10%):呼吸困难,呼吸音异常,肺水肿,缺氧,胸腔积液,喘鸣,喘息,咳嗽[参考]
常见(1%至10%):周围性水肿,高血压,低血压,心动过速,胸痛[Ref]
常见(1%至10%):低钾血症,高血糖[参考]
常见(1%至10%):头痛,头晕
未报告频率:肌张力障碍
常见(1%至10%):肌肉痉挛,三头肌
常见(1%至10%):失眠,焦虑
常见(1%至10%):少尿
常见(1%至10%):输液部位疼痛,注射部位反应
常见(1%至10%):牙周水肿
常见(1%至10%):高热,疲劳
稀有(0.01%至0.1%):不适
1.“ Multum Information Services,Inc.专家评审小组”
2. Zimmerman HJ,Maddrey WC“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的肝毒性,经常饮酒:治疗性药物不良事件的分析”。肝病学22(1995):767-73
3. Vitols S“治疗剂量对乙酰氨基酚的肝毒性”。实习医生杂志253(2003):95-8
4. Kurtovic J,Riordan SM,“对乙酰氨基酚诱导的肝毒性,推荐剂量”。实习医生杂志253(2003):240-3
5. Gursoy M,Haznedaroglu IC,Celik I,Sayinalp N,Ozcebe OI,Dundar SV“由于急性对乙酰氨基酚毒性,粒细胞缺乏,浆细胞增多和血小板增多,随后发生类白血病反应。” Ann Pharmacother 30(1996):762-5
6. McJunkin B,Barwick KW,Little WC,Winfield JB,“对乙酰氨基酚过量导致致命的大规模肝坏死”。牙买加236(1976):1874-5
7. Cheung L,Meyer KC,“对乙酰氨基酚中毒与肝功能”。英格兰医学杂志331(1994):1311-2
8. Kumar S,Rex DK“医师未能认识到慢性酒精中毒对乙酰氨基酚的肝毒性。” Arch Intern Med 151(1991):1189-91
9. Rumore MM,Blaiklock RG,“年龄依赖性药代动力学和代谢对对乙酰氨基酚肝毒性的影响”。药学杂志81(1992):203-7
10. Minton NA,Henry JA,Frankel RJ“癫痫中致命的扑热息痛中毒”。 Hum Toxicol 7(1988):33-4
11. Whitcomb DC,GD组“对乙酰氨基酚的肝毒性与禁食和乙醇的使用相关”。牙买加272(1994):1845-50
12. Bonkovsky HL“对乙酰氨基酚肝毒性,禁食和乙醇。”牙买加274(1995):301
13. Hartleb M“甲状腺激素会促进对乙酰氨基酚的肝毒性吗?”美国胃肠病杂志89(1994):1269-70
14. Singer AJ,Carracio TR,Mofenson HC“对乙酰氨基酚诱发的肝功能不全患者转氨酶水平升高的时间变化”。 Ann Emerg Med 26(1995):49-53
15. R,Jankowski JA,Lacoux P,Pennington CR,R区“体温过低是否可以预防扑热息痛用药过量引起肝炎的发生?”麻醉47(1992):789-91
16. Lee WM“急性肝衰竭”。 Am J Med 96(1994):3-9
17. Brotodihardjo AE,Batey RG,Farrell GC,Byth K“西悉尼扑热息痛自中毒引起的肝毒性:持续的挑战。” Med J Aust 157(1992):382-5
18. Keaton MR“对乙酰氨基酚治疗性摄入期间酒精中的急性肾衰竭”。南方医学杂志81(1988):1163-6
19. Mofenson HC,Caraccio TR,Nawaz H,Steckler G“对乙酰氨基酚诱发的胰腺炎”。临床毒理学杂志29(1991):223-30
20. Kaysen GA,Pond SM,Roper MH,Menke DJ,Marrama MA。“对乙酰氨基酚治疗期间酒精中毒者的肝肾合并损害。” Arch Intern Med 145(1985):2019-23
21. Keays R,Harrison PM,Wendon JA等人,“扑热息痛中的静脉乙酰半胱氨酸诱发暴发性肝衰竭:一项前瞻性对照试验。” BMJ 303(1991):1026-9
22. Cheung L,Potts RG,Meyer KC,“对乙酰氨基酚治疗诺模图”。英格兰医学杂志330(1994):1907-8
23. Seeff LB,Cuccherini BA,Zimmerman HJ,Adler E,Benjamin SB“对乙酰氨基酚酒精中毒的肝毒性”。 Ann Intern Med 104(1986):399-404
24. Johnson GK,Tolman KG,“慢性肝病和对乙酰氨基酚”。 Ann Intern Med 87(1977):302-4
25. Wong V,Daly M,Boon A,Heatley V“扑热息痛和胆汁淤积性急性胆道疼痛”。柳叶刀342(1993):869
26.纳尔逊·EB(Nelson EB),Temple AR(对乙酰氨基酚肝毒性,禁食和乙醇)。牙买加274(1995):301
27. Smilkstein MJ,Douglas博士,Daya MR,“对乙酰氨基酚中毒与肝功能”。英格兰医学杂志331(1994):1310-1
28. Lee WM“医学进展:药物诱发的肝毒性”。英格兰医学杂志333(1995):1118-27
29. Shriner K,Goetz MB:“同时接受对乙酰氨基酚和齐多夫定治疗的患者的严重肝毒性”。美国医学杂志93(1992):94-6
30. Bonkovsky HL,Kane RE,Jones DP,Galinsky RE,横幅B“在没有滥用酒精或营养不良的情况下,低剂量对乙酰氨基酚引起的急性肝和肾毒性-由于心肺和肾功能不全而增加了对药物毒性的敏感性。 ”肝病学19(1994):1141-8
31. Bray GP“对乙酰氨基酚引起的肝功能衰竭”。 BMJ 306(1993):157-8
32. Whitcomb DC“对乙酰氨基酚中毒与肝功能”。英格兰医学杂志331(1994):1311
33. Block R“由扑热息痛引起的肝衰竭”。 BMJ 306(1993):457
34. O'Dell JR,Zetterman RK,Burnett DA“对乙酰氨基酚诱发的酒精性肝坏死后的小叶肝纤维化”。牙买加255(1986):2636-7
35. Halevi A,BenAmitai D,Garty BZ:“与对乙酰氨基酚摄入有关的有毒表皮坏死。” Ann Pharmacother 34(2000):32-4
36. Settipane RA,Stevenson DD“对阿司匹林敏感的哮喘患者对乙酰氨基酚的交叉敏感性”。过敏临床免疫杂志84(1989):26-33
37. Doan T“对乙酰氨基酚超敏反应和其他止痛药-反应。” Ann Allergy 72(1994):285
38. Kalyoncu AF“对乙酰氨基酚超敏反应和其他止痛药”。 Ann Allergy 72(1994):285
39. Van Diem L,Grilliat JP“对乙酰氨基酚引起的过敏性休克”。 Eur J临床Pharmacol 38(1990):389-90
40. Doan T,宾夕法尼亚州格林伯格,“一名47岁妇女的低血压,潮红和呼吸困难几乎致命。” Ann Allergy 70(1993):439-44
41. Kawada A,Hiruma M,Ishibashi Noguchi H,“对乙酰氨基酚在12岁女孩中引起的固定药疹”。 Int J Dermatol 35(1996):148-9
42. Leung R,Plomley R,Czarny D“对乙酰氨基酚过敏”。 Clin Exp Allergy 22(1992):831-3
43. Bougie DW,Benito AI,Sanchez-Abarca LI,Torres R,Birenbaum J,Aster RH“对对乙酰氨基酚的葡糖醛酸结合物的敏感性引起的急性血小板减少症。”血液109(2007):3608-9
44. Shoenfeld Y,Shaklai M,Livni E,Pinkhas J“对乙酰氨基酚的血小板减少症”。英格兰医学杂志303(1980):47
45. Guccione JL,Zemtsov A,Cobos E,Neldner KH“获得了由酒精和对乙酰氨基酚引起的暴发性紫癜-用肝素和维生素K成功治疗。”大皮肤病学杂志129(1993):1267-9
46. Filipe PL,Freitas JP,Decastro JC,Silva R“对乙酰氨基酚在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中引起的药疹”。 Int J Dermatol 34(1995):220-1
47. Thomas RH,Munro DD“由于扑热息痛引起的药疹发作。” Br J Dermatol 115(1986):357-9
48. Kondo K,井上Y,滨田H,横山A,Kono N,Hiwada K“对乙酰氨基酚诱发的嗜酸性粒细胞性肺炎”。胸部104(1993):291-2
49.布朗G“对乙酰氨基酚引起的低血压。”心肺25(1996):137-40
50. Koulouris Z,Tierney MG,Jones G“严重的对乙酰氨基酚过量使用后代谢性酸中毒和昏迷。” Ann Pharmacother 33(1999):1191-4
某些副作用可能没有报道。您可以将其报告给FDA。
剂量可以单次或重复给药,如下所示:
肠胃外:
体重50公斤或以上:每6小时静脉注射1000毫克或每4小时静脉注射650毫克
最大单次剂量:1000毫克
最小剂量间隔:每4小时
最大剂量:每24小时4000毫克
体重少于50公斤:每6小时静脉输注15毫克/公斤或每4小时静脉输注12.5毫克/公斤
最大单次剂量:15 mg / kg
最小剂量间隔:每4小时
最大剂量:每24小时75 mg / kg
口服:
立即释放:每4至6小时口服325 mg至1 g
最小剂量间隔:每4小时
最大单次剂量:1000毫克
最大剂量:每24小时4克
延长发布时间:每8小时口服1300毫克
最大剂量:每24小时3900毫克
直肠
每4至6小时直肠摄取650毫克
最大剂量:每24小时3900毫克
评论:
-最大每日剂量基于所有给药途径和所有含有对乙酰氨基酚的产品。
-每日最大剂量和给药建议可能因产品而异;一些制造商已经降低了每日最大剂量,以保护消费者免受意外过量的影响。
-对于静脉内给药,以mg和mL为单位验证剂量,以确保剂量正确;验证输液泵编程正确
用途:
-使用阿片类辅助镇痛药治疗轻度至中度疼痛和中度至重度疼痛。
-用于减少发烧。
剂量可以单次或重复给药,如下所示:
肠胃外:
体重50公斤或以上:每6小时静脉注射1000毫克或每4小时静脉注射650毫克
最大单次剂量:1000毫克
最小剂量间隔:每4小时
最大剂量:每24小时4000毫克
体重少于50公斤:每6小时静脉输注15毫克/公斤或每4小时静脉输注12.5毫克/公斤
最大单次剂量:15 mg / kg
最小剂量间隔:每4小时
最大剂量:每24小时75 mg / kg
口服:
立即释放:每4至6小时口服325 mg至1 g
最小剂量间隔:每4小时
最大单次剂量:1000毫克
最大剂量:每24小时4克
延长发布时间:每8小时口服1300毫克
最大剂量:每24小时3900毫克
直肠
每4至6小时直肠摄取650毫克
最大剂量:每24小时3900毫克
评论:
-最大每日剂量基于所有给药途径和所有含有对乙酰氨基酚的产品。
-每日最大剂量和给药建议可能因产品而异;一些制造商已经降低了每日最大剂量,以保护消费者免受意外过量的影响。
-对于静脉内给药,以mg和mL为单位验证剂量,以确保剂量正确;验证输液泵编程正确
用途:
-使用阿片类辅助镇痛药治疗轻度至中度疼痛和中度至重度疼痛。
-用于减少发烧。
剂量可以单次或重复给药,如下所示:
腹腔镜
2至12岁:每4小时静脉注射12.5 mg / kg或每6小时静脉注射15 mg / kg
最大单次剂量:15 mg / kg;不超过750毫克
最小剂量间隔:每4小时
最大每日剂量:24小时内75毫克/千克;不超过3750毫克
13岁或以上;体重少于50公斤:每4小时静脉注射12.5毫克/公斤,或每6小时静脉注射15毫克/公斤
最大单次剂量:15 mg / kg;不超过750毫克
最小剂量间隔:每4小时
最大每日剂量:24小时内75毫克/千克;不超过3750毫克
13岁或以上;体重50公斤或以上:每4小时静脉注射650毫克或每6小时静脉注射1000毫克
最大单次剂量:1000毫克
最小剂量间隔:每4小时
最大每日剂量:24小时内4000毫克
口语:
视需要每4至6小时口服10至15 mg / kg,在24小时内不超过5剂
-或者,先使用体重,然后再使用年龄:
2.7至5.3千克(0至3个月):根据需要每4小时口服40毫克,在24小时内不超过5剂
5.4至8.1千克(4至11个月):根据需要每4小时口服80毫克,在24小时内不超过5剂
8.2至10.8千克(12至23个月):根据需要每4小时口服120毫克,在24小时内不超过5剂
10.9至16.3千克(2至3年):根据需要每4小时口服160 mg,24小时内不得超过5剂
16.4至21.7千克(4至5年):每4小时口服240毫克,24小时内不得超过5剂
21.8至27.2千克(6至8岁):根据需要每4小时口服320毫克,在24小时内不得超过5剂
27.3至32.6千克(9至10年):根据需要每4小时口服400毫克,在24小时内不超过5剂
32.7至43.2千克(11至12岁):根据需要每4小时口服480毫克,在24小时内不得超过5剂
12岁以上:
立即释放:每4至6小时口服325 mg至1 g
最小剂量间隔:每4小时
最大单次剂量:1000毫克
最大剂量:每24小时4克
延长发布时间:每8小时口服1300毫克
最大剂量:每24小时3900毫克
直肠:
6至11个月:每6小时直肠给药80 mg,24小时内最多接受4剂
12到36个月:每4到6个小时直肠80 mg,24小时内最多服用5剂
3至6年:每4至6小时直肠120 mg,24小时内最多服用5剂
6至12岁:每4至6小时325毫克直肠,至24小时内最多5剂
12岁或12岁以上:每4至6小时直肠650 mg,24小时内最多服用6剂
评论:
-最大每日剂量基于所有给药途径和所有含有对乙酰氨基酚的产品。
-每日最大剂量和给药建议可能因产品而异;一些制造商已经降低了每日最大剂量,以保护消费者免受意外过量的影响。
-对于静脉内给药,以mg和mL为单位验证剂量,以确保剂量正确;验证输液泵已正确编程。
用途:
-与辅助阿片类镇痛药一起使用时,用于轻度至中度疼痛的治疗以及中度至重度疼痛的治疗。
剂量可以单次或重复给药,如下所示:
腹腔镜
新生儿(胎龄至少为32周胎龄,按年龄28天出生):每6小时静脉注射12.5 mg / kg
最小给药间隔:6小时
每日最大剂量:50 mg / kg /天
婴儿(29天到2岁):每6小时15 mg / kg
最小给药间隔:6小时
每日最大剂量:60 mg / kg /天
2至12岁:每4小时静脉注射12.5 mg / kg或每6小时静脉注射15 mg / kg
最大单次剂量:15 mg / kg;不超过750毫克
最小剂量间隔:每4小时
最大每日剂量:24小时内75毫克/千克;不超过3750毫克
13岁或以上;体重少于50公斤:每4小时静脉注射12.5毫克/公斤,或每6小时静脉注射15毫克/公斤
最大单次剂量:15 mg / kg;不超过750毫克
最小剂量间隔:每4小时
最大每日剂量:24小时内75毫克/千克;不超过3750毫克
13岁或以上;体重50公斤或以上:每4小时静脉注射650毫克或每6小时静脉注射1000毫克
最大单次剂量:1000毫克
最小剂量间隔:每4小时
最大每日剂量:24小时内4000毫克
口语:
视需要每4至6小时口服10至15 mg / kg,在24小时内不超过5剂
-或者,先使用体重,然后再使用年龄:
2.7至5.3千克(0至3个月):根据需要每4小时口服40毫克,在24小时内不超过5剂
5.4至8.1千克(4至11个月):根据需要每4小时口服80毫克,在24小时内不超过5剂
8.2至10.8千克(12至23个月):根据需要每4小时口服120毫克,在24小时内不超过5剂
10.9至16.3千克(2至3年):根据需要每4小时口服160 mg,24小时内不得超过5剂
16.4至21.7千克(4至5年):每4小时口服240毫克,24小时内不得超过5剂
21.8至27.2千克(6至8岁):根据需要每4小时口服320毫克,在24小时内不得超过5剂
27.3至32.6千克(9至10年):根据需要每4小时口服400毫克,在24小时内不超过5剂
32.7至43.2千克(11至12岁):根据需要每4小时口服480毫克,在24小时内不得超过5剂
12岁以上:
立即释放:每4至6小时口服325 mg至1 g
最小剂量间隔:每4小时
最大单次剂量:1000毫克
最大剂量:每24小时4克
直肠:
6至11个月:每6小时直肠给药80 mg,24小时内最多接受4剂
12到36个月:每4到6个小时直肠80 mg,24小时内最多服用5剂
3至6年:每4至6小时直肠120 mg,24小时内最多服用5剂
6至12岁:每4至6小时325毫克直肠,至24小时内最多5剂
12岁或12岁以上:每4至6小时直肠650 mg,24小时内最多服用6剂
评论:
-最大每日剂量基于所有给药途径和所有含有对乙酰氨基酚的产品。
-每日最大剂量和剂量建议可能因产品而异;一些制造商已经降低了每日最大剂量,以保护消费者免受意外过量的影响。
-对于静脉内给药,以mg和mL为单位验证剂量,以确保剂量正确;验证输液泵已正确编程。
使用:用于减少发烧。
严重肾功能不全(CrCl低于30 mL / min):可能需要更长的给药间隔和减少的每日总剂量
肠胃外:
严重肝功能不全,严重活动性肝病:禁忌使用
轻度至中度肝功能损害,轻度至中度活动性肝病:谨慎使用;可能需要减少每日总剂量
非处方产品必须包含注明以下内容的标签:
该产品含有对乙酰氨基酚。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可能会导致严重的肝损害:
-成人24小时服用的剂量超过每日最大剂量
-儿童在24小时内服用5剂以上
-使用本产品时,每天消耗超过3种酒精饮料。
酗酒,慢性营养不良,严重血容量不足(例如由于脱水或失血)的患者要格外小心;可以减少每日剂量。
怀疑过量:
-如果怀疑过量,应尽快但在口服后4小时内获取血清药物水平。
-应进行肝功能研究,并每隔24小时重复一次。
-解毒剂N-乙酰半胱氨酸(NAC)应根据NAC方案尽快给药。
美国盒装警告:出现药物错误的风险
处方,准备和静脉注射对乙酰氨基酚注射剂时要格外小心,以免出现剂量错误,这可能导致意外的用药过量和死亡。特别要注意确保
-不要混淆以毫克(mg)和毫升(mL)为单位的剂量;
-对于50公斤以下的患者,剂量基于体重;
-输液泵编程正确;
-来自所有来源的对乙酰氨基酚的每日总剂量不超过最大每日限量。
美国盒装警告:肝毒性:
该药物与急性肝衰竭病例有关,有时会导致肝移植和死亡。大多数肝损伤病例与对乙酰氨基酚的使用有关,剂量超过每日最大使用限量,并且经常涉及一种以上含乙酰氨基酚的产品。
美国非处方药:仅限成人:
该产品含有对乙酰氨基酚。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可能会导致严重的肝损害:
-在24小时内服用超过最大每日剂量
-本产品与其他含有对乙酰氨基酚的药物合用
-使用本产品时,每天有三杯或以上的酒精饮料可供消费者食用。
美国的非处方药:12岁以下的成人和儿童:
该产品含有对乙酰氨基酚。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可能会导致严重的肝损害:
-成人24小时服用的剂量超过每日最大剂量
-儿童在24小时内服用5剂以上
-本产品与其他含有对乙酰氨基酚的药物合用
-使用该产品的人每天要喝3杯或更多酒精饮料。
在2岁以下的患者中尚未确定治疗急性疼痛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有关其他预防措施,请参阅“警告”部分。
儿童:
间歇性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每8小时给药一次
CRRT:无需调整
成人:
间歇性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无需调整
CRRT:每8小时管理一次
行政建议:
-在计算对乙酰氨基酚的每日剂量时,请确保考虑所有含对乙酰氨基酚的产品和所有给药途径;不要超过最大剂量。
咀嚼片:
-吞咽前咀嚼片
缓释:
整个吞下;不要压碎,咀嚼,分裂或溶解
口腔崩解片:
-吞咽前可溶于口腔或咀嚼
口服混悬液:
-使用前请摇匀
-使用封闭的测量装置测量剂量
肠胃外:
-在15分钟内注入IV;确保正确配置输液泵
-监测输液结束,以防止发生空气栓塞的可能性,特别是在这是主要输液的情况下。
栓剂:仅用于直肠
-删除包装
-小心地将栓剂向上插入直肠
重构/准备技术:
-对于1000 mg的IV剂量:无需进一步稀释即可给药;可以通过在小瓶的隔膜中插入通气的静脉输液器来给药。
-对于小于1000毫克的剂量:从药瓶中取出适当的剂量,然后放在单独的空的无菌容器(例如,玻璃瓶,塑料静脉注射容器或注射器)中进行静脉注射。
-在穿透玻璃小瓶的真空密封后6小时内进行管理。
-如果发现有颗粒或变色,请勿使用。
-不要在对乙酰氨基酚溶液中添加其他药物。
IV兼容性:
-地西epa和盐酸氯丙嗪物理不相容
储存要求:
-IV:仅一次性使用;储存在20C至25C(68F至77F);不要冷藏或冷冻
一般:
-药物引起的肝毒性是可以预防的;所有患者和护理人员都需要接受有关如何安全地服用/服用这种药物的教育,以及如果服用超过推荐剂量的药物该怎么办。
-不建议一次使用一种以上对乙酰氨基酚的产品。
-超敏反应和严重皮疹的报道。
监控:
-监测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出汗,极度疲倦,异常出血或瘀伤,胃右上部疼痛,皮肤或眼睛发黄和/或类似流感的症状,因为这可能表明过量。
-监测皮肤反应
患者建议:
-应建议患者遵循非处方对乙酰氨基酚产品的包装说明,包括遵守最大单剂量和最大每日剂量限制。
-不建议患者同时使用多种含对乙酰氨基酚的产品。
-应告知患者,如果服用超过推荐剂量的药物,可能会导致严重的肝损伤;如果患者怀疑自己服用了太多这种药物,或者感到恶心,呕吐,食欲不振或皮肤或眼睛发黄,则应立即寻求医疗帮助。
-建议患者服用该药物时限制饮酒。
已知共有106种药物与Actamin(对乙酰氨基酚)相互作用。
查看Actamin(对乙酰氨基酚)与以下药物的相互作用报告。
Actamin(对乙酰氨基酚)与酒精/食物有1种相互作用
与Actamin(对乙酰氨基酚)存在三种疾病相互作用,包括:
具有高度临床意义。避免组合;互动的风险大于收益。 | |
具有中等临床意义。通常避免组合;仅在特殊情况下使用。 | |
临床意义不大。降低风险;评估风险并考虑使用替代药物,采取措施规避相互作用风险和/或制定监测计划。 | |
没有可用的互动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