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776-356 出国就医服务电话

获取国外破伤风类毒素药品价格,使用等信息,最快 24 小时回馈

出境医 / 海外药品 / 破伤风类毒素

破伤风类毒素

药品类别 细菌疫苗

破伤风类毒素

TET-nus TOX-oyd

常用品牌名称

在美国

  • TE Anatoxal Berna

在加拿大

  • 破伤风类毒素吸附

破伤风类毒素的用途

破伤风类毒素用于预防破伤风(也称为锁颚)。破伤风是一种严重的疾病,会引起抽搐(癫痫发作)和严重的肌肉痉挛,严重时会引起脊柱骨折。破伤风导致30%至40%的病例死亡。

建议所有6至8周龄以上的婴儿,所有儿童以及所有成年人都接种破伤风疫苗。接种破伤风疫苗首先需要进行3或4次注射,具体取决于您所接受的破伤风类毒素的类型。此外,在您的余生中,每10年接受一次加强注射非常重要。另外,如果伤口不清洁或难以清洁,则自上次加强注射以来已超过5年,则可能需要紧急加强注射。近年来,在所有破伤风病例中,有三分之二是50岁以上的人。过去的破伤风感染不会使您将来免疫破伤风。

该疫苗只能在您的医生或其他医疗保健专业人员的监督下使用。

使用破伤风类毒素之前

在决定使用药物时,必须权衡服用药物的风险和所能带来的好处。这是您和您的医生会做出的决定。对于破伤风类毒素,应考虑以下因素:

在决定接种这种疫苗时,必须权衡接种疫苗的风险和益处。这是您和您的医生会做出的决定。对于破伤风类毒素,应考虑以下因素:

过敏症

告诉医生您是否对破伤风类毒素或任何其他药物有任何异常或过敏反应。如果您还有其他类型的过敏症,例如食物,染料,防腐剂或动物,也请告知您的医疗保健专业人员。对于非处方产品,请仔细阅读标签或包装成分。

小儿科

不建议6周以下的婴儿使用。对于6周龄以上的婴幼儿,预计破伤风类毒素不会引起与成年人不同的副作用或问题。

老年医学

预计这种疫苗在老年人中不会引起与年轻人不同的副作用或问题。但是,该疫苗在老年人中的效力可能比在年轻人中稍差。

怀孕

怀孕类别说明
所有学期C动物研究显示有不良影响,在孕妇中没有进行充分的研究,或者尚未进行动物研究,在孕妇中也没有进行充分的研究。

哺乳

妇女没有足够的研究来确定在母乳喂养期间使用这种药物的婴儿风险。在母乳喂养期间服用这种药物之前,要权衡潜在收益与潜在风险。

与药物的相互作用

尽管某些药物根本不能同时使用,但在其他情况下,即使可能发生相互作用,也可以同时使用两种不同的药物。在这些情况下,您的医生可能希望更改剂量,或者可能需要其他预防措施。当您服用破伤风类毒素时,您的医疗保健专业人员知道您是否在服用以下列出的任何药物,这一点尤其重要。已根据其潜在重要性选择了以下相互作用,并且不一定是包罗万象的。

通常不建议将破伤风类毒素与以下任何药物一起使用,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使用。如果两种药物一起开处方,您的医生可能会更改剂量或使用一种或两种药物的频率。

  • 环孢菌素

将破伤风类毒素与以下任何药物一起使用可能会增加某些副作用的风险,但同时使用这两种药物可能是您的最佳治疗方法。如果两种药物一起开处方,您的医生可能会更改剂量或使用一种或两种药物的频率。

  • 氯霉素
  • 脑膜炎球菌疫苗,破伤风类毒素共轭四价

与食物/烟草/酒精的相互作用

在进食食物或进食某些类型的食物时或前后,不应使用某些药物,因为可能会发生相互作用。在某些药物上使用烟酒也可能引起相互作用。与您的医疗保健专业人员讨论您将药物与食物,酒精或烟草一起使用的情况。

其他医疗问题

其他医学问题的存在可能会影响破伤风类毒素的使用。确保您告诉医生是否还有其他医疗问题,尤其是:

  • 先前注射破伤风类毒素后出现严重反应或发烧,高于103°F(39.4°C),可能会增加以后接种破伤风类毒素的副作用;在接受下一剂破伤风类毒素之前,请确保您的医生知道这一点
  • 支气管炎,肺炎或其他涉及肺部或支气管的疾病,或
  • 严重发烧疾病-破伤风类毒素的可能副作用可能与疾病症状混淆

正确使用破伤风类毒素

加药

不同患者的破伤风类毒素剂量不同。遵循医生的命令或标签上的指示。以下信息仅包括破伤风类毒素的平均剂量。如果您的剂量不同,除非您的医生告诉您,否则请勿更改。

您服用的药物量取决于药物的强度。同样,每天服用的剂量数量,两次给药之间允许的时间以及服用药物的时间长短取决于您正在使用药物的医疗问题。

  • 对于注射剂型:
    • 为预防破伤风(上颌):
      • 6周龄以上的成人,儿童和婴儿-初次就诊时服用一剂,然后四至八周后再接受第二剂。根据所给产品的不同,您可能在第二次给药后四到八周接受第三次给药,而在第二次给药后六到十二个月接受第三次给药;或者您可能在第二剂之后六到十二个月接受第三剂。每个人都应每十年接受一次加强剂量。将剂量注射到皮肤下或肌肉中。此外,如果伤口不清洁或难以清洁,那么自上次加强剂量以来已经超过5年,则可能需要紧急加强注射。

破伤风类毒素的副作用

除了所需的作用外,药物还可能引起某些不良作用。尽管并非所有这些副作用都可能发生,但如果确实发生了,则可能需要医疗护理。

如果出现以下任何副作用,请立即与您的医生联系

过敏反应的症状

  • 呼吸或吞咽困难
  • 麻疹
  • 瘙痒,尤指脚或手发痒
  • 皮肤变红,尤其是耳朵周围
  • 眼睛,脸部或鼻子内部肿胀
  • 异常疲倦或虚弱(突然和严重)

如果出现以下任何副作用,请尽快与您的医生联系:

罕见

  • 混乱
  • 抽搐(癫痫发作)
  • 发烧超过39.4°C(103°F)
  • 头痛(严重或持续)
  • 嗜睡(过度)
  • 注射部位肿胀,起泡或疼痛(严重或持续)
  • 腋下腺体肿胀
  • 异常烦躁
  • 呕吐(严重或持续)

可能会发生一些通常不需要医疗的副作用。随着身体对药物的适应,这些副作用可能会在治疗期间消失。另外,您的医疗保健专业人员可能会告诉您一些预防或减少这些副作用的方法。请咨询您的医疗保健专业人员,是否持续存在以下不良反应或令人讨厌,或者是否对这些副作用有任何疑问:

比较普遍;普遍上

  • 注射部位发红或硬块

不常见

  • 发冷,发烧,烦躁或异常疲倦
  • 注射部位疼痛,压痛,瘙痒或肿胀
  • 皮疹

未列出的其他副作用也可能在某些患者中发生。如果您发现任何其他影响,请咨询您的医疗保健专业人员。

打电话给您的医生,征求有关副作用的医疗建议。您可以通过1-800-FDA-1088向FDA报告副作用。

注意:本文档包含有关破伤风类毒素的副作用信息。此页面上列出的某些剂型可能不适用于商标名称“破伤风类毒素吸附”。

适用于破伤风类毒素:肌内溶液,肌内悬液

心血管的

心血管副作用包括低血压。 [参考]

皮肤科

皮肤病副作用包括发红,发热,浮肿,有或没有压痛的硬结以及荨麻疹和皮疹。 [参考]

过敏症

在服用含有破伤风类毒素(吸附在破伤风类毒素中的活性成分)的Arthus型超敏反应后,超敏反应的副作用很少包括过敏反应(即荨麻疹,口红肿,呼吸困难,低血压或休克)。可能会出现以严重的局部反应(通常在注射后2至8个小时开始)为特征的情况,尤其是在接受过多次强化治疗的患者中。据报道死亡与含破伤风类毒素的疫苗的使用有关。 [参考]

一般

某些注射后,一般的副作用包括不适,短暂发热,疼痛,低血压,恶心和关节痛。 [参考]

医护人员应将疫苗免疫后观察到的副作用报告给美国卫生与公共服务部(DHHS)疫苗不良事件报告系统(VAERS)。可以通过免费电话1-800-822-7967从VAERS获得报告表格以及有关报告要求或表格填写的信息。

医疗保健提供者还应将这些事件报告给宾夕法尼亚州18370,Swiftwater,Aventis Pasteur Inc.,Discovery Drive的药物警戒部门或致电1-800-822-2463。 [参考]

神经系统

神经系统的副作用包括神经系统并发症,包括耳蜗病变,臂丛神经病,radial神经麻痹,复发性神经麻痹,适应性轻瘫,格林巴利综合征和脑病脑电图障碍。 [参考]

参考文献

1.“产品信息。吸附的破伤风类毒素(破伤风类毒素)。”宾夕法尼亚州Swiftwater的Aventis PasteurInc。

2.“产品信息。破伤风类毒素(破伤风类毒素)。”宾夕法尼亚州Swiftwater的Aventis PasteurInc。

某些副作用可能没有报道。您可以将其报告给FDA。

预防破伤风的常规成人剂量

初级免疫-三剂系列
0.5 mL 1M的破伤风类毒素吸附一次,然后在4至8周后进行第二次给药,并在第二次给药后6到12个月给予第三次给药。

常规助推器注射
初次免疫完成后10年(此后每10年)给予0.5 mL IM破伤风类毒素吸附或0.5 mL IM或皮下注射破伤风类毒素。如果作为伤口处理的一部分较早给予剂量,则此后的10年内不再需要下一次加强剂量。

预防破伤风的常用儿科剂量

> = 7年
初级免疫-三剂系列
0.5 mL 1M的破伤风类毒素吸附一次,然后在4至8周后进行第二次给药,并在第二次给药后6到12个月给予第三次给药。

常规助推器注射
初次免疫完成后10年(此后每10年)给予0.5 mL IM破伤风类毒素吸附或0.5 mL IM或皮下注射破伤风类毒素。如果作为伤口处理的一部分较早给予剂量,则此后的10年内不再需要下一次加强剂量。

肾脏剂量调整

数据不可用

肝剂量调整

数据不可用

剂量调整

7岁以上未完成初次免疫系列的儿童(例如,以前仅接受过两剂DTaP或DTP)需要接受一剂破伤风类毒素吸附疫苗才能完成初次破伤风系列。

受伤后加强注射(> = 7年)
-如果确认进行了初次免疫并且伤口清洁且较小,则无需注射。
-如果在干净,轻微的伤口中事先未知或不确定的免疫接种(或少于3剂),则为0.5 mL IM。
-所有其他脏伤口(被粪便,土壤和唾液污染):0.5 mL内毒素以及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此后10年内不再需要下一次加强剂量。

预防措施

制造商指出,未将吸附的破伤风类毒素和破伤风类毒素用于7岁以下的儿童。

不建议将破伤风类毒素用于初次免疫。

破伤风类毒素可与破伤风类毒素吸附(包含铝)作为助剂互换使用,并且仅当禁忌使用铝时才是首选。

患有破伤风活跃的患者不应使用破伤风类毒素。

不要在臀区域或可能存在主要神经干或血管的区域注射。

在先前剂量的破伤风类毒素后经历Arthus型超敏反应或温度高于39.4°C(103°F)的人通常具有很高的血清破伤风抗体水平,即使是紧急剂量的破伤风类毒素也不应比每次服用更频繁即使他们的伤口既不干净也不轻,也可以维持10年。

破伤风类毒素不应给予患有血小板减少症或任何会导致肌肉内注射禁忌的凝血障碍的患者,除非潜在的好处明显超过了给药的风险。如果决定对患有凝血功能障碍的个体使用破伤风类毒素,则应谨慎使用。

如果破伤风类毒素的给药将在短期内终止,则可以考虑推迟给予破伤风类毒素。免疫应答受损的患者,无论是由于使用免疫抑制疗法(包括放疗,全身性皮质类固醇,抗代谢物,烷化剂和细胞毒性剂),遗传缺陷,HIV,白血病,淋巴瘤,广泛性恶性肿瘤或其他原因,均可能导致对主动免疫程序的抗体反应降低。

透析

数据不可用

其他的建议

肌肉内注射到大腿的前外侧或上臂的三角肌。

在≥7年的患者伤口预防中,建议仅使用破伤风/白喉(Td)代替破伤风类毒素,以维持足够的白喉免疫力。

对于7岁以下儿童的破伤风疾病的初次或加强免疫,建议使用白喉和破伤风类毒素以及无细胞百日咳疫苗(DTaP)。

两次剂量之间的延迟延迟建议的给药方案不会干扰破伤风类毒素获得的最终免疫力。无论两次剂量之间经过的时间长短,都无需重新开始该系列。

给药期间发生的常见不良反应和所有严重反应应报告给美国卫生与公共服务部疫苗不良事件报告系统。可以在1-800-822-7967中获得报告表格和有关表格填写的信息。

已知共有210种药物与破伤风类毒素吸附(破伤风类毒素)相互作用。

  • 207种中等程度的药物相互作用
  • 3次轻微的药物相互作用

在数据库中显示所有可能与破伤风类毒素吸附(破伤风类毒素)相互作用的药物。

检查互动

输入药物名称以检查与吸附的破伤风类毒素(破伤风类毒素)的相互作用。

最常检查的互动

查看吸附的破伤风类毒素(破伤风类毒素)与下面列出的药物的相互作用报告。

  • Aleve(萘普生)
  • 氨氯地平
  • 阿司匹林
  • 头孢曲松
  • 环吡酮外用
  • 西咪替丁
  • 环丙沙星
  • 氯霉素(克林霉素)
  • 克林霉素
  • 氯西林
  • 氟替卡松
  • 立普妥(阿托伐他汀)
  • 甲硝唑
  • 诺华(氨氯地平)
  • top托拉唑
  • 哌拉西林/他唑巴坦
  • 泼尼松龙眼科
  • 普瑞巴林
  • 雷贝拉唑
  • 聚苯乙烯磺酸钠

破伤风类毒素吸附(破伤风类毒素)疾病相互作用

与破伤风类毒素吸附(破伤风类毒素)存在三种疾病相互作用,包括:

  • 感染
  • IM注入
  • 免疫缺陷

药物相互作用分类

这些分类只是一个准则。特定药物相互作用与特定个体的相关性很难确定。在开始或停止任何药物治疗之前,请务必咨询您的医疗保健提供者。
重大的具有高度临床意义。避免组合;互动的风险大于收益。
中等具有中等临床意义。通常避免组合;仅在特殊情况下使用。
次要临床意义不大。降低风险;评估风险并考虑使用替代药物,采取措施规避相互作用风险和/或制定监测计划。
未知没有可用的互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