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胺丁醇是一种抗生素,可防止体内结核菌的生长。
乙胺丁醇用于治疗结核病(TB),通常与至少一种其他结核病药物一起使用。
乙胺丁醇也可用于本用药指南中未列出的目的。
乙胺丁醇会导致严重的视力问题或不可逆的视力丧失。如果您有眼睛问题或视力障碍,则可能无法服用乙胺丁醇。
如果您对乙胺丁醇过敏,则不应使用它。如果您患有称为视神经炎(眼后神经纤维发炎)的眼部疾病,则可能无法服用乙胺丁醇。如果您患有眼疾,您的医生将决定这种治疗方法是否正确。
乙胺丁醇会引起视力问题,这可能是您应该停止服药的信号。如果您无法识别或报告视力变化,则可能无法服用乙胺丁醇。幼儿或虚弱的患者可能无法将视力问题告诉某人。
为确保乙胺丁醇对您安全,请告知您的医生是否患有:
眼炎性疾病,例如葡萄膜炎或虹膜炎;
糖尿病引起的眼睛问题;
白内障;
肝病;
肾脏疾病;要么
痛风。
FDA C类妊娠。尚不知道乙胺丁醇是否会伤害未出生的婴儿。告诉您的医生您是否怀孕或打算在使用该药物时怀孕。
乙胺丁醇可能会进入母乳,并可能损害哺乳婴儿。告诉医生您是否正在母乳喂养婴儿。
不应将乙胺丁醇用于13岁以下的儿童。
遵循处方标签上的所有指示。您的医生可能会偶尔更改您的剂量,以确保您获得最佳效果。不要以更大或更小的量服用乙胺丁醇,也不要服用超过建议的时间。
告诉医生您是否曾经使用过结核病药物。如果您过去曾接受过结核病治疗,那么您的剂量可能会有所不同。
您可以在食物中或不在食物中服用乙胺丁醇。
如果乙胺丁醇会使您的胃部不适,则可以与食物一起服用。
告诉您的体重是否有变化。乙胺丁醇的剂量基于体重,您的剂量可能也需要更改。
服用乙胺丁醇时,需要经常检查视力。如果您戴眼镜,请带上眼镜进行视力检查。
您的血细胞,肾功能和肝功能也可能需要检查。
在整整规定的时间内使用这种药物。在完全清除感染之前,您的症状可能会改善。跳过剂量也可能增加您进一步感染抗生素的风险。乙胺丁醇不能治疗病毒感染,例如流感或普通感冒。
结核病有时可以通过药物联合治疗。按照医生的指示使用所有药物。阅读每种药物随附的药物指南或患者说明。未经医生建议,请勿更改剂量或用药时间表。
存放在室温下,远离湿气和热源。
记住时,请立即服用错过的剂量。如果快到下一次预定的时间了,请跳过错过的剂量。不要服用多余的药物来弥补错过的剂量。
寻求紧急医疗护理或致电1-800-222-1222,拨打毒药帮助热线。
服用乙草丁醇后4小时内,避免服用含氢氧化铝的抗酸剂(Alternagel,Maalox,Mi-Acid,Mylanta,Rulox)。一些抗酸剂会使您的身体更难以吸收乙胺丁醇。
如果您有以下任何过敏反应迹象,请寻求紧急医疗救助:呼吸困难;脸,嘴唇,舌头或喉咙肿胀。
乙胺丁醇会引起严重的视力问题,包括视力丧失,这可能是永久性的。如果您的一只或两只眼睛有任何问题,请停止使用乙胺丁醇,并立即致电医生,例如:
视力模糊或难以集中注意力;
一只眼睛视力丧失,持续一个小时或更长时间;
增加眼睛对光的敏感度;
色觉丧失;要么
眼球运动疼痛,眼后疼痛。
如果您有以下情况,请立即致电您的医生:
新发或恶化的咳嗽伴发烧,呼吸困难;
手脚麻木;
混乱,幻觉;
发烧,腺体肿胀,口腔溃疡,皮肤疮,感冒或流感症状,全身不适;
容易瘀伤或出血(鼻出血,牙龈出血);
胸痛或呼吸短促并有轻度劳累;
很少或没有排尿;
肝病-上腹部疼痛,尿液变黑,粪便呈粘土色,黄疸(皮肤或眼睛发黄);要么
严重的皮肤反应-发烧,喉咙痛,脸或舌头肿胀,眼睛灼热,皮肤疼痛,然后是红色或紫色皮疹扩散(特别是在脸部或上半身)并引起起泡和脱皮。
常见的副作用可能包括:
瘙痒或皮疹;
关节痛;
头痛,头晕要么
恶心,呕吐,胃痛,消化不良,食欲不振。
这不是副作用的完整列表,并且可能会发生其他副作用。打电话给您的医生,征求有关副作用的医疗建议。您可以通过1-800-FDA-1088向FDA报告副作用。
其他药物可能与乙胺丁醇相互作用,包括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维生素和草药产品。向您的每个医疗保健提供者告知您现在使用的所有药物以及您开始或停止使用的任何药物。
版权所有1996-2018 Cerner Multum,Inc.版本:3.01。
适用于乙胺丁醇:口服片剂
乙胺丁醇及其所需的作用可能会引起一些不良作用。尽管并非所有这些副作用都可能发生,但如果确实发生了,则可能需要医疗护理。
服用乙胺丁醇时,如果有下列任何副作用,请立即咨询医生:
不常见
罕见
乙胺丁醇的某些副作用可能会发生,通常不需要医疗。随着身体对药物的适应,这些副作用可能会在治疗期间消失。另外,您的医疗保健专业人员可能会告诉您一些预防或减少这些副作用的方法。
请咨询您的医疗保健专业人员,是否持续存在以下不良反应或令人讨厌,或者是否对这些副作用有任何疑问:
不常见
适用于乙胺丁醇:口服片剂
最常见的副作用包括视力下降和视神经炎。 [参考]
常见(1%至10%):视力下降,视神经炎
罕见(0.1%至1%):色盲,眼痛,视力下降,暗光,视觉障碍
未报告频率:不可逆性失明,视神经病变,球后后神经炎[参考]
罕见(0.1%至1%):视野缺损
罕见(0.01%至0.1%):肢体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刺痛),麻木,周围神经炎,周围神经病
非常罕见(少于0.01%):头晕,头痛[Ref]
罕见(0.1%至1%):高尿酸血症
非常罕见(小于0.01%):痛风
未报告频率:厌食,急性痛风沉淀[参考]
罕见(0.01%至0.1%):瘙痒,皮疹,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荨麻疹
非常罕见(少于0.01%):大疱性皮炎,表皮坏死,光敏性类苔质爆发
频率未报告:皮肤反应,皮炎,多形性红斑,剥脱性皮炎[参考]
罕见(0.01%至0.1%):血小板减少症/可逆性血小板减少症
非常罕见(少于0.01%):白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未报告频率:嗜酸性粒细胞增多,淋巴结肿大[参考]
非常罕见(少于0.01%):过敏反应,类过敏反应,超敏反应,超敏反应综合征[参考]
非常罕见(少于0.01%):迷失方向,幻觉,精神错乱[参考]
非常罕见(少于0.01%):肺炎,有/无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的肺浸润[参考]
非常罕见(小于0.01%):发烧,全身乏力,发热[参考]
非常罕见(小于0.01%):肝功能衰竭
未报告频率:肝功能测试值异常,肝炎,黄疸,肝毒性/致命肝毒性,肝功能暂时性损害[参考]
非常罕见(少于0.01%):间质性肾炎[参考]
非常罕见(小于0.01%):关节痛[Ref]
未报告的频率:腹部疼痛,腹泻,胃肠道疾病,胃肠道不适,恶心,呕吐[参考]
未报告频率:心肌炎,心包炎[参考]
1. Cerner Multum,Inc.“澳大利亚产品信息”。 00
2. Cerner Multum,Inc.“英国产品特性摘要”。 00
3.“产品信息。Myambutol(乙胺丁醇)。”新泽西州韦恩市的Lederle实验室。
某些副作用可能没有报道。您可以将其报告给FDA。
之前未接受抗结核治疗(初始治疗)的患者:每天口服15 mg / kg
曾接受抗结核治疗(再治疗)的患者:
初始剂量:每天口服一次25 mg / kg,共60天
维持剂量:每天一次口服15 mg / kg
评论:
-该药物应与至少一种其他抗结核药(例如氨基水杨酸,环丝氨酸,乙硫酰胺,异烟肼,吡嗪酰胺,链霉素,紫霉素)一起使用。重新治疗应包括至少一种以前未给予患者的易感二线药物。
-应继续治疗,直到细菌转化永久性和最大程度地改善临床为止。
用途:治疗肺结核
美国卫生与公共服务部(US HHS),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卫生资源与服务管理局(HRSA)和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US CDC)建议:
药物敏感的结核病:
初始阶段:每天一次口服15至25 mg / kg加上异烟肼,利福平/利福布汀和吡嗪酰胺
-治疗时间:2个月
抗药性结核病:
初始阶段:每天口服15至25 mg / kg加上莫西沙星/左氧氟沙星,利福平/利福布汀和吡嗪酰胺
-治疗时间:2个月
持续阶段:每天一次口服15至25 mg / kg加上莫西沙星/左氧氟沙星和利福平/利福布汀
-治疗时间:7个月
基于体重的剂量建议:
40至55公斤体重的患者:每天800毫克口服
-患者56至75公斤:每天一次口服1200毫克
-患者76至90公斤:每天口服1600毫克
-大于90公斤的患者:1600毫克/天
用途:一线药物,用于治疗结核分枝杆菌
美国传染病学会(IDSA),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美国胸腔学会(ATS)建议:
每日剂量:
美国传染病学会(IDSA),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美国胸腔学会(ATS)建议:
每日剂量:
-40至55千克的患者:每天一次口服800毫克
-患者56至75公斤:每天一次口服1200毫克
-患者76至90千克:每天口服1600毫克
每周2次给药建议:
-40至55千克的患者:每周两次,口服2000毫克
-患者56至75公斤:每周2次口服2800毫克
-患者76至90千克:每周2次口服4000毫克
每周3次给药建议:
-40至55千克的患者:每周3次口服1200毫克
-患者56至75公斤:每周3次口服2000毫克
-患者76至90千克:每周3次口服2400毫克
用途:一线药物,用于治疗药物敏感性结核病
美国HHS,NIH,HRSA和美国CDC建议:
每天一次口服15 mg / kg加上克拉霉素
-治疗时间:12个月
评论:
-如果没有鸟分枝杆菌复合物(MAC)疾病的体征/症状,并且患者对抗逆转录病毒疗法有持续的(大于6个月)CD4计数大于100个细胞/微升,则可以中止治疗。
-对于相互作用或耐受不良而不能使用克拉霉素的患者,可与阿奇霉素同时使用。
用途:
-MAC病的初始治疗
-HIV感染者的传播性MAC疾病的二次预防/慢性抑制/维持治疗
IDSA,美国CDC和ATS建议:
结节性/支气管扩张性疾病的初始疗法(间歇疗法):每周口服3次,每次25 mg / kg加利福平和克拉霉素/阿奇霉素
严重,严重或先前治疗过的空洞疾病的初始治疗:每天一次口服15 mg / kg加上利福平/利福布汀和克拉霉素/阿奇霉素
评论:
-患有严重和广泛(多叶)疾病的患者可能需要在头2到3个月内接受链霉素或丁胺卡那霉素的进一步治疗。
-一些专家建议先开始用大环内酯类药物治疗,然后以减毒剂量开始用药,并在1至2周内逐渐将剂量增加至所需的治疗水平。
用途:
-结节性/支气管MAC肺部疾病患者的初始治疗方案
-纤维腔或严重结节/支气管MAC肺疾病的初始治疗方案
-克拉霉素和利福布汀对HIV感染者的传播性MAC疾病的首选治疗
-艾滋病毒感染者传播性MAC病的替代治疗(用阿奇霉素和利福布丁)
美国HHS,NIH,HRSA和美国CDC建议:
每天一次口服15 mg / kg加上克拉霉素
-治疗时间:12个月
评论:
-如果没有鸟分枝杆菌复合物(MAC)疾病的体征/症状,并且患者对抗逆转录病毒疗法有持续的(大于6个月)CD4计数大于100个细胞/微升,则可以中止治疗。
-对于相互作用或耐受不良而不能使用克拉霉素的患者,可与阿奇霉素同时使用。
用途:
-MAC病的初始治疗
-HIV感染者的传播性MAC疾病的二次预防/慢性抑制/维持治疗
IDSA,美国CDC和ATS建议:
结节性/支气管扩张性疾病的初始治疗(间歇性治疗):每周口服3次,每次25 mg / kg加上利福平和克拉霉素/阿奇霉素
严重,严重或先前治疗过的空洞疾病的初始治疗:每天一次口服15 mg / kg加上利福平/利福布汀和克拉霉素/阿奇霉素
评论:
-患有严重和广泛(多叶)疾病的患者可能需要在头2到3个月内接受链霉素或丁胺卡那霉素的进一步治疗。
-一些专家建议先开始使用大环内酯类药物治疗,然后以减毒剂量开始使用该药物,并逐渐增加剂量至1至2周内所需的治疗水平。
用途:
-结节性/支气管MAC肺部疾病患者的初始治疗方案
-纤维腔或严重结节/支气管MAC肺疾病的初始治疗方案
-克拉霉素和利福布汀对HIV感染者的传播性MAC疾病的首选治疗
-艾滋病毒感染者传播性MAC病的替代治疗(用阿奇霉素和利福布丁)
IDSA,美国CDC和ATS建议:
每天一次口服15 mg / kg
治疗时间:18个月
评论:患者应至少有12个月的阴性痰培养。
用途:治疗由堪萨斯分枝杆菌引起的非结核分枝杆菌性肺疾病
13岁以上:
之前未接受抗结核治疗(初始治疗)的患者:每天口服15 mg / kg
曾接受抗结核治疗(再治疗)的患者:
初始剂量:每天口服一次25 mg / kg,共60天
维持剂量:每天一次口服15 mg / kg
评论:
-该药物应与至少一种其他抗结核药(例如氨基水杨酸,环丝氨酸,乙硫酰胺,异烟肼,吡嗪酰胺,链霉素,紫霉素)一起使用。重新治疗应包括至少一种以前未给予患者的易感二线药物。
-应继续治疗,直到细菌转化永久性和最大程度地改善临床为止。
用途:治疗肺结核
美国HHS,NIH,HRSA和美国CDC建议:
药物敏感的结核病:
强化阶段:每天口服一次15至25 mg / kg加上异烟肼,利福平和吡嗪酰胺
最大剂量:2.5克/天
治疗时间:2个月
抗药性结核病:
初始阶段:每天口服15至25 mg / kg加上莫西沙星/左氧氟沙星,利福平/利福布汀和吡嗪酰胺
-治疗时间:2个月
延续阶段:每天口服15至25 mg / kg加上莫西沙星/左氧氟沙星和利福平/利福布汀
-治疗时间:7个月
基于体重的剂量建议:
40至55公斤体重的患者:每天800毫克口服
-患者56至75公斤:每天一次口服1200毫克
-患者76至90千克:每天口服1600毫克
-大于90公斤的患者:1600毫克/天
评论:淋巴结结核可被视为最小的胸腔内疾病。
用途:
-一线药物用于治疗易感性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胸腔内结核
-一线药物用于治疗耐药性M结核
美国儿科学会(AAP),IDSA,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ATS建议:
婴儿,儿童和青少年:每天口服一次15至25 mg / kg或每周两次口服50 mg / kg
最大剂量:2.5克/剂量
治疗时间:2个月
用途:
-一线药物用于治疗药物敏感性结核病
-治疗肺结核和肺外结核分枝杆菌感染(脑膜炎除外)
美国HHS,NIH,HRSA和美国CDC建议:
每天一次口服15至25 mg / kg加上克拉霉素
最大剂量:2.5克/天
治疗时间:至少12个月
评论:
-如果没有鸟分枝杆菌复合物(MAC)疾病的体征/症状,并且患者对抗逆转录病毒疗法有持续的(大于6个月)CD4计数大于100个细胞/微升,则可以中止治疗。
-对于相互作用或耐受不良而不能使用克拉霉素的患者,可与阿奇霉素同时使用。
-建议初次治疗后的患者进行慢性抑制疗法。
用途:MAC疾病的初始治疗
美国HHS,NIH,HRSA和美国CDC建议:
二级预防(慢性抑制疗法) :
每天一次口服15至25 mg / kg加上克拉霉素和/或利福布汀
最大剂量:2.5克
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则可以停止二级预防:
-完成至少6个月的联合抗逆转录病毒疗法
-至少完成12个月的MAC治疗
-无症状的MAC征兆/症状
-年龄至少2至6年,且CD4计数连续200个月至少大于200个细胞/ mm3,或年龄至少6年,且CD4计数连续至少6个周期大于100个/ mm3
评论:
-应在5岁以上的患者中加入利福布汀。
-可以不考虑食物而服用该药物。
-对于CD4计数小于200细胞/ mm3的2至6年患者,或至少6年CD4计数小于100细胞/ mm3的患者,应重新开始二级预防。
用途:
-先前患有MAC疾病的患者的慢性抑制治疗的首选药物(克拉霉素)
-先前患有MAC病的患者使用阿奇霉素的替代性二级预防
可能需要调整剂量;但是,没有建议任何具体的准则。小心谨慎。
美国HHS,NIH,HRSA和美国CDC建议:
CrCl 10至50 mL / min:每24至36小时口服15至25 mg / kg
CrCl低于10 mL / min:每48小时口服15至25 mg / kg
ATS,美国CDC和IDSA建议:
药物敏感结核病:
CrCl低于30 mL / min:每周3次口服15至25 mg / kg
评论:应考虑治疗药物监测以指导给药。
数据不可用
ATS,美国CDC和IDSA建议:
肝病患者:
不使用吡嗪酰胺治疗:每天一次口服15至25 mg / kg加上异烟肼和利福平
-治疗时间:2个月,然后是7个月的异烟肼和利福平
无异烟肼的治疗:每天一次口服15至25 mg / kg加上利福平,吡嗪酰胺,有/无氟喹诺酮
-治疗时间:至少6个月
患有严重不稳定肝病的患者:
每天一次口服15至25 mg / kg加上莫西沙星/左氧氟沙星,环丝氨酸和二线注射剂
-疗程:18至24个月
基于体重的剂量建议:
40至55公斤体重的患者:每天800毫克口服
-患者56至75公斤:每天一次口服1200毫克
-患者76至90千克:每天口服1600毫克
-大于90公斤的患者:1600毫克/天
禁忌症:
-对活性成分或任何成分过敏
-患有已知的视神经炎的患者,除非临床判断确定可以使用
-无法欣赏和报告视觉副作用或视力变化的患者(例如,幼儿,失去知觉的患者)
13岁以下的患者尚未确定安全性和疗效;不建议在这些患者中使用这种药物。
有关其他预防措施,请参阅“警告”部分。
数据不可用
美国HHS,NIH,HRSA和美国CDC建议:
血液透析:血液透析后每周3次口服15至25 mg / kg
评论:应考虑治疗药物监测以指导给药。
行政建议:
-可以不考虑食物而服用该药物。
-可以通过将适当数量的片剂压碎然后与水或苹果汁混合来制备口服液体制剂。
-给药后至少4小时内应避免使用含氢氧化铝的产品。
储存要求:
-存放在耐光的容器中。
一般:
-该药物已被证明可治疗原发性结核病和肺外结核病(例如军事,结核性脑膜炎,骨骼和关节,泌尿生殖道疾病,皮肤,眼睛疾病)。
监控:
-肝病:应进行基线和定期评估
-血液学:基线和定期评估应有香味
-眼科:每月一次眼科检查(包括视敏度和色觉),尤其是剂量为25 mg / kg /天和/或治疗时间超过2个月的患者
-Renal:应进行基线和定期评估
患者建议:
-告知患者该药物可能引起头晕,神志不清,视力模糊,麻木,感觉异常和/或嗜睡,如果出现这些副作用,应避免驾驶或操作机械。
-应告知患者及时报告视力的任何变化。
-如果患者怀孕,打算怀孕或正在哺乳,建议患者与医疗保健提供者交谈。
已知共有110种药物与乙胺丁醇相互作用。
查看乙胺丁醇与下列药物的相互作用报告。
与乙胺丁醇有4种疾病相互作用,包括:
具有高度临床意义。避免组合;互动的风险大于收益。 | |
具有中等临床意义。通常避免组合;仅在特殊情况下使用。 | |
临床意义不大。降低风险;评估风险并考虑使用替代药物,采取措施规避相互作用风险和/或制定监测计划。 | |
没有可用的互动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