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
这不是与贝伐单抗注射液相互作用的所有药物或健康问题的清单。
告诉您的医生和药剂师您所有的药物(处方药或非处方药,天然产品,维生素)和健康问题。您必须检查以确保服用贝伐单抗注射剂对您所有的药物和健康问题都是安全的。未经医生许可,请勿开始,停止或更改任何药物的剂量。
按照医生的指示使用贝伐单抗注射液。阅读提供给您的所有信息。请严格按照所有说明进行操作。
如果我错过了剂量怎么办?
警告/警告:尽管这种情况很少见,但有些人在服药时可能会有非常严重的副作用,有时甚至是致命的副作用。如果您有以下任何与严重不良副作用相关的症状或体征,请立即告诉医生或寻求医疗帮助:
所有药物都可能引起副作用。但是,许多人没有副作用,或者只有很小的副作用。如果这些副作用或任何其他副作用困扰您或不消失,请致电您的医生或获得医疗帮助:
这些并非所有可能发生的副作用。如果您对副作用有疑问,请致电您的医生。打电话给您的医生,征求有关副作用的医疗建议。
您可以致电1-800-332-1088向FDA报告副作用。您也可以在https://www.fda.gov/medwatch报告副作用。
如果您认为服药过量,请致电毒物控制中心或立即就医。准备好告诉或显示采取了什么,采取了多少,何时发生。
适用于贝伐单抗:静脉注射液
贝伐单抗及其所需的作用可能会引起一些不良作用。尽管并非所有这些副作用都可能发生,但如果确实发生了,则可能需要医疗护理。
服用贝伐单抗时,如果出现以下任何副作用,请立即与您的医生或护士联系:
比较普遍;普遍上
不常见
罕见
发病率未知
贝伐单抗可能会发生一些副作用,通常不需要医疗。随着身体对药物的适应,这些副作用可能会在治疗期间消失。另外,您的医疗保健专业人员可能会告诉您一些预防或减少这些副作用的方法。
请咨询您的医疗保健专业人员,是否持续存在以下不良反应或令人讨厌,或者是否对这些副作用有任何疑问:
比较普遍;普遍上
适用于贝伐单抗:静脉注射液
在持续性食管炎的情况下,所有三个TE瘘均发生在研究的贝伐单抗维持阶段。此外,在其他肺癌和食道癌研究中,仅使用贝伐单抗和化学疗法或同时进行放射治疗,也有其他6例TE瘘病例。
接受贝伐单抗治疗的结直肠癌患者和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胃肠道穿孔(胃肠道穿孔,瘘管形成和/或腹腔脓肿)的发生率分别为2.4%和0.9%。 [参考]
非常常见(10%或更多):腹痛(最高61%),呕吐(最高52%),厌食(最高43%),便秘(最高40%),腹泻(最高34%),口腔炎(最高32%),消化不良(最高24%),胃肠道出血(最高24%),肠胃气胀(最高19%)
常见(1%至10%):口干,结肠炎,便秘,恶心
非常罕见(少于0.01%):TE瘘,上消化道出血
未报告频率:肠梗阻,肠坏死,肠系膜静脉阻塞,肠梗阻,吻合口溃疡,胃肠道穿孔和伤口裂开(并发腹腔内脓肿),气管食管瘘[参考]
发生动脉血栓栓塞事件的危险因素包括在暴露于贝伐单抗之前,65岁及65岁以上以及贝伐单抗治疗之前有动脉血栓栓塞史。这些事件在这些高风险人群中的发生率更高。
在一项研究中,贝伐单抗联合紫杉醇组的充血性心力衰竭发生率(定义为NCI-CTC 3级和4级)为2.2%,而对照组为0.3%。在接受蒽环类药物的患者中,接受贝伐单抗治疗的患者的CHF率为3.8%,仅接受紫杉醇的患者的CHF率为0.6%。在单组研究中,接受贝伐单抗和同时蒽环类药物治疗的44例急性复发性白血病(非FDA批准的适应症)中有6例(14%)复发性心力衰竭发生。尚未研究贝伐单抗在心脏功能障碍患者中持续或恢复的安全性。 [参考]
非常常见(10%或更高):高血压(高达34%),低血压(高达15%)
常见(1%至10%):深静脉血栓形成,充血性心力衰竭
未报告频率:动脉血栓栓塞事件(包括脑血管意外(中风),心肌梗塞,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心绞痛),致命性动脉血栓形成事件,脑缺血,室上性心动过速,严重和非严重出血事件[参考]
非常常见(10%或更高):头晕(最高26%),感觉神经病(24%)
常见(1%至10%):意识模糊,步态异常,中枢神经系统出血,脑血管缺血
罕见(少于0.1%):脑毛细血管渗漏综合征(可逆性后血钠不足
高血压脑病
未报告频率:味觉障碍[参考]
RPLS是与高血压,体液retention留和免疫抑制药物对血管内皮细胞的细胞毒性作用有关的神经系统疾病。该综合征可表现为头痛,癫痫发作,嗜睡,精神错乱,失明以及其他视觉和神经系统疾病。可能存在轻度至重度高血压,但对于诊断不是必需的。据报道,贝伐单抗开始后16小时至一年内出现症状。磁共振成像对于确认RPLS的诊断必不可少。 [参考]
非常常见(10%或更多):白细胞减少症(37%),中性粒细胞减少症(21%)
常见(1%至10%):血小板减少
未报告频率:出血事件,全血细胞减少,高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血红蛋白减少,贫血,凝血酶原时间延长,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感染[参考]
上市后报告:胆囊穿孔
非常常见(10%或更多):高血糖症(最高26%),低镁血症(最高24%),低钠血症(最高19%),低白蛋白血症(16%),体重减轻(最高16%),低钾血症(高达16%)
常见(1%至10%):胆红素血症
未报告频率:血钾增加,血磷减少,血液碱性磷酸酶增加[参考]
很常见(10%或更多):肌痛(高达15%)
常见(1%至10%):骨痛,背痛
上市后报告:颌骨坏死[参考]
未报告频率:输尿管狭窄[参考]
非常常见(10%或更多):上呼吸道感染(最高47%),严重或致命的咯血(最高31%),鼻st(最高35%),呼吸困难(最高26%)
未报告频率:肺动脉高压,致命性肺出血,鼻中隔穿孔
常见(1%至10%):语音更改[参考]
近期有咯血(红血量大于或等于1/2茶匙)的患者不应接受贝伐单抗治疗。
在研究6中,接受贝伐单抗治疗的鳞状细胞组织学患者中有13名(4%)接受了贝伐单抗治疗的13名患者中有4例发生了严重或致命的肺出血,与之相比,均没有发生严重或致命的肺出血。仅接受化疗的32(0%)名患者。在研究5中,紫杉醇,卡铂和贝伐单抗组需要医疗干预的肺出血发生率为2.3%(427名患者中的10名),而紫杉醇加卡铂单项药物组为0.5%(441名中的2名)。据研究人员报告,紫杉醇,卡铂,贝伐单抗组中有7人死于肺出血,而紫杉醇加卡铂单组中有1人死亡。通常,这些严重的出血事件表现为贝伐单抗治疗期间出现大咯血或无咯血史。 [参考]
六名蛋白尿患者的肾脏活检显示与血栓性微血管病一致。
在研究5中,与年轻患者相比,接受卡铂,紫杉醇和贝伐单抗治疗的65岁及65岁以上的患者发生蛋白尿的相对风险更高。 [参考]
非常常见(10%或更多):蛋白尿(高达36%)
罕见(0.1%至1%):肾病综合症[参考]
很常见(10%或更多):流泪增加
上市后报告:在未经批准的玻璃体内使用批准用于静脉内给药的药瓶中配制的这种药物后,已经报道了严重的眼部不良反应。这些反应包括传染性眼内炎,眼内炎症如无菌眼内炎,葡萄膜炎和玻璃体炎,视网膜脱离,视网膜色素上皮撕裂,眼内压升高,眼内出血(如玻璃体出血或视网膜出血和结膜出血)。这些反应中的一些已导致各种程度的视力丧失,包括永久性失明。 [参考]
已经提出,治疗后黄斑水肿的减轻可能导致中央凹处的解剖学改变,并且可能触发了视觉幻觉。 [参考]
很常见(10%或更多):脱发(高达32%)
常见(1%至10%):皮疹/脱屑,皮肤溃疡
未报告频率:剥脱性皮炎,皮肤变色
上市后报告:坏死性筋膜炎[参考]
非常常见(10%或更多):虚弱(最高74%),疼痛(最高62%),疲劳(最高80%),头痛(最高37%),周围水肿(最高22%),味觉障碍(高达9%)
常见(1%至10%):感染了未知的ANC
罕见(0.1%至1%):胃肠道瘘管形成,无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感染
未报告频率:肠系膜静脉阻塞,晕厥,脱水,嗜睡,多发性浆膜炎,多发性浆膜炎[参考]
未报告频率:败血症,伤口愈合并发症,尿路感染,抗贝伐单抗紧急治疗的阳性试验[参考]
1.“产品信息。Avastin(贝伐单抗)。” Genentech,南旧金山,CA。
2. Cerner Multum,Inc.“英国产品特性摘要”。 00
3. Estilo CL,Fornier M,Farooki A,Carlson D,Bohle G 3rd,Huryn JM“与贝伐单抗有关的颌骨骨坏死”。 J临床肿瘤学26(2008):4037-8
4. Cerner Multum,Inc.“澳大利亚产品信息”。 00
5.澳大利亚政府。澳大利亚卫生与老龄部。药品管理局,“药品安全更新,第4卷,第4期,2013年8月。可从以下网址获得:URL:http://www.tga.gov.au/hp/msu-2013-04.htm”。 ([2013年8月]):
6. Mrugala MM“贝伐单抗用于复发性恶性神经胶质瘤:疗效,毒性和复发模式。”神经病学72(2009):773;作者回复773-4
7. George BA,Zhou XJ,Toto R“贝伐单抗后的肾病综合征:病例报告和文献复习。” Am J Kidney Dis 49(2007):e23-9
8. Tan CS,Sanjay S,Eong KG“玻璃体内avastin注射后与年龄相关的黄斑变性的Charles Bonnet综合征(视觉幻觉)”。 Am J Ophthalmol 144(2007):330;作者答复330-1
某些副作用可能没有报道。您可以将其报告给FDA。
-与推注-IFL组合:每2周静脉注射5 mg / kg
-与FOLFOX4组合:每2周静脉注射10 mg / kg
-在采用含贝伐单抗一线方案的患者中,结合氟嘧啶-伊立替康或氟嘧啶-奥沙利铂为基础的化疗方案:每2周静脉注射5 mg / kg或每3周静脉注射7.5 mg / kg
治疗时间: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评论:
-请勿以静脉推注或推注的方式进行管理。
-在手术后至少28天且伤口已完全愈合之前,请勿施用这种药物。
-在90分钟内进行第一次输注,如果可以接受第一次输液,则在60分钟内进行第二次输注;如果可以承受60分钟以上的输液,则在30分钟内进行所有后续输注。
采用:
-用于结肠或直肠转移性癌患者的一线或二线治疗,结合静脉内基于5-氟尿嘧啶的化学疗法
-对于已经接受一线贝伐单抗治疗的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的二线治疗,并与基于氟嘧啶-伊立替康或氟嘧啶-奥沙利铂的化疗联合使用
与卡铂和紫杉醇联合使用:每3周静脉注射15 mg / kg
治疗时间: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评论:
-请勿以静脉推注或推注的方式进行管理。
-在手术后至少28天且伤口已完全愈合之前,请勿施用这种药物。
-在90分钟内进行第一次输注,如果可以接受第一次输液,则在60分钟内进行第二次输注;如果可以承受60分钟以上的输液,则在30分钟内进行所有后续输注。
用途:与卡铂和紫杉醇联合用于不可切除,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的一线治疗
每2周静脉输注10 mg / kg
治疗时间: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评论:
-请勿以静脉推注或推注的方式进行管理。
-在手术后至少28天且伤口已完全愈合之前,请勿施用这种药物。
-在90分钟内进行第一次输注,如果可以接受第一次输液,则在60分钟内进行第二次输注;如果可以承受60分钟以上的输液,则在30分钟内进行所有后续输注。
用途:用于治疗成人复发性胶质母细胞瘤
与阿尔法干扰素联用:每2周静脉注射10 mg / kg
治疗时间: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评论:
-请勿以静脉推注或推注的方式进行管理。
-在手术后至少28天且伤口已完全愈合之前,请勿施用这种药物。
-在90分钟内进行第一次输注,如果可以接受第一次输液,则在60分钟内进行第二次输注;如果可以承受60分钟以上的输液,则在30分钟内进行所有后续输注。
用途:用于转移性肾细胞癌联合干扰素α治疗
与紫杉醇和顺铂或紫杉醇和拓扑替康合用:每3周静脉注射15 mg / kg
评论:
-请勿以静脉推注或推注的方式进行管理。
-在手术后至少28天且伤口已完全愈合之前,请勿施用这种药物。
-在90分钟内进行第一次输注,如果可以接受第一次输液,则在60分钟内进行第二次输注;如果可以承受60分钟以上的输液,则在30分钟内进行所有后续输注。
用途:与紫杉醇和顺铂或紫杉醇和托泊替康联合用于子宫颈的持续,复发或转移性癌
数据不可用
数据不可用
建议不要减少这种药物的剂量。
如果在没有肾病综合征的情况下发展为蛋白尿并且每24小时大于或等于2克:停药此药物直至蛋白尿每24小时小于2克。
如果发生临床上不严重的输注反应:症状消失后,中断输注并以降低的速度恢复。
停止使用以下任何一种药物:
-任何等级的GI穿孔
-任何级别的气管食管瘘
-4级瘘
-涉及任何内部器官的瘘管形成
-需要医疗干预的伤口愈合并发症
-坏死性筋膜炎
-3或4级出血
-最近咯血史为2.5 mL或以上
-严重的动脉血栓栓塞
-第4级静脉血栓栓塞
-高血压危机
-高血压脑病
-严重高血压
-肾毒性和蛋白尿的严重程度
-严重输液反应
-任何充血性心力衰竭
美国盒装警告:
胃肠穿孔:
-接受这种药物的患者的胃肠穿孔的发生率(有时是致命的)范围为0.3%至3%。出现胃肠道穿孔的患者停止治疗。
手术和伤口愈合并发症:
-接受这种药物的患者伤口愈合和手术并发症(有时是致命的)的发生率增加。出现需要医疗干预的伤口愈合并发症的患者,请中止治疗。在进行选择性手术之前,至少应停用该药物28天。手术后至少28天以及伤口完全愈合之前,请勿服用此药。
出血:
-严重或致命的出血,包括咯血,胃肠道出血,呕血,中枢神经系统出血,鼻出血和阴道出血,在接受该药物治疗的患者中最多发生5倍。不要将这种药物用于近期有咯血病史的患者。发生3级或4级出血的患者停止治疗。
禁忌症:
-没有
未确定18岁以下患者的安全性和疗效。
有关其他预防措施,请参阅“警告”部分。
数据不可用
行政建议:
-化疗后90分钟内应输注第一剂。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可以在60分钟内注入第二剂。如果对60分钟输注的耐受性良好,则可以在30分钟内输注所有后续剂量。
-请勿以静脉推注或推注的方式进行管理。
一般:
-大手术后至少28天不要开始治疗,并且手术切口已完全愈合。
-根据抗肿瘤药物的标准方案制备,管理和处置该药物。
-此药物不适用于玻璃体内。
监控:
-超敏性:与输注相关的反应
-心血管:高血压的血压监测
-肾脏:蛋白尿
-常见不良事件:动脉或静脉血栓栓塞事件,胃肠道穿孔,瘘管,伤口愈合延迟,出血(包括肿瘤相关性出血),充血性心力衰竭,中性粒细胞减少,下颌骨坏死和可逆性后发性白质脑病综合征。
已知共有23种药物与贝伐单抗相互作用。
查看贝伐单抗与以下药物的相互作用报告。
贝伐单抗有7种疾病相互作用,包括:
具有高度临床意义。避免组合;互动的风险大于收益。 | |
具有中等临床意义。通常避免组合;仅在特殊情况下使用。 | |
临床意义不大。降低风险;评估风险并考虑使用替代药物,采取措施规避相互作用风险和/或制定监测计划。 | |
没有可用的互动信息。 |